韶关南雄经侦大队破获一宗集资诈骗案

31.07.2015  20:18

2015年7月28日,韶关南雄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两名涉嫌集资诈骗的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破获一宗集资诈骗案。

2015年3月23日,姚某林到该大队报案称:2013年1月19日余某雄、姚某莲以在武汉某钢铁厂有几百万的股份为由,需融资65万元人民币,并承诺以月利息3分向姚某林借款人民币65万元。2014年7月24日余某雄、姚某莲伙同余某群(系余某雄的弟弟)以无力偿还之前所借的65万元及虚构余某群准备参与竞拍南雄市湖口镇湖口小学对面的某块搞房地产开发用地为由,再向姚某林借款人民币110万元(月利息3分)给余某群参与竞拍该地,然后用该地向银行抵押贷款,由余某群偿还这两笔借款。事后余某雄、姚某莲和余某群下落不明。接案后,南雄经侦大队又先后接到邱某华、李某芙、张某林等人报案称余某雄、姚某莲、余某群三人结伙以开发上述地块为由,高息向他们集资,骗取张某林等人计人民币723万元,总计共骗取姚某林、邱某华、李某芙、张某林等人人民币898万元。

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雄、姚某莲后,经审讯,俩人供认了2013年1月以来,以融资、开发房地产为由,先后骗取姚某林、邱某华、李某芙、张某林等人人民币898万元,且被挥霍一空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雄、姚某莲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严寿星 编辑:柏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