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高等法院核准一病人“安乐死”褒贬不一
中新社约翰内斯堡4月30日电 (记者 宋方灿)4月30日,南非北豪登高等法院法官核准一名重病男子“安乐死”的申请,允许他在医生的帮助下结束自己的生命。对此,南非民众褒贬不一,有人为之欢呼,也有人质疑该国法律界一味盲目学习西方,将制造进一步的混乱。
申请“安乐死”的男子名叫罗宾·斯特兰沙姆-福特,今年65岁。他曾是一名辩护律师,于2013年9月被确诊为前列腺癌晚期。此后,他向法官汉斯·法布里休斯提出申请,希望能获准在医生的帮助下自杀,而医生不会因此惹上官司。他指出,这是他应该享有的一项权利,与其没有尊严地活,不如体面地去死。
南非尊严委员会一直支持福特的请求,其中一名专家表示,这将是“美妙的裁决”。在庭审过程中,福特的一位支持者表示,有时候人活得还不如动物:“虽然我们以有先进的人权法案为傲,但我们却仍想停留在黑暗时代。”
不过,福特的这个申请受到了南非司法部长和卫生部长,及南非卫生专业委员会、全国总检察长的反对。南非卫生专业委员会的哈里·范博根指出,这件事只是一种假设和学术活动,因为福特在申请中并没有提供他如何死的细节,也可能最终不会实施。“这是一个道德和哲学的问题,不过在医学实践中,这却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因为他们会被当成一项任务对待。”范博根说。
庭审中,辩论双方主要围绕伦理学和哲学展开,不过法官却对此不想过多纠缠。4月30日,法布里休斯就此做出判决:“申请人被授权可以在医生或药剂管理者的帮助下用必要的致死药物结束生命。”他还表示,今后类似的案件应该一事一论。
庭审结果一经宣布,南非民众也纷纷表示关注。有人表示支持,认为这对于饱受病痛折磨、明知大限将至却无能为力的人是一种很好的解脱。不过也有人对此提出怀疑,认为既然申请者已经不想活下去,那就干脆安静地自杀好了,何必闹上法庭还要拉其他人帮着死?有人表示,南非人一直模仿西方,这是一个“耻辱”。也有人持保留看法,认为这是“在上天的意志之外打开的潘多拉盒子”,判罚的“进步性”需要15年后再下结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