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于冬遭前妻状告分千万 现任为金巧巧(图)

29.05.2014  12:54

原标题: 博纳于冬遭前妻状告分千万 现任为金巧巧(图)

臧黎璐在朝阳法院门口准备打车离开

于冬和金巧巧近日在戛纳

  博纳影业集团老总于冬被前妻臧黎璐起诉要求分割股权案,昨日(5月28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因被告于冬认为,该案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提出相关申请,该案并未公开审理。

  昨日,于冬一方还当庭提出反诉,要求变更一双儿女的抚养权,并以孩子的名义开立共同账户用于存储未支付的钱款,未过户的房子也直接过户到儿女的名下。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试图联系采访于冬,但对方手机一直未能接听。

   事件:博纳老总前妻 诉请重分股权

  协议离婚后,臧黎璐仍在博纳公司上班,是博纳集团下属一家影城的经理。她表示,于冬一直未按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3套房产只过户了1套;而协议约定的公司上市后一年内(2011年12月8日之前)于冬应向其支付的2000万元也一直分文未付。

  臧黎璐称,在多次催要无果后,2012年9月13日,她委托律师向于冬发出了催要函件,之后于冬在2012年9月20日及2013年4月19日先后支付了200万元,共计400万元。但至起诉之日,于冬仍有1600万元未支付。

  臧黎璐说离婚后,她没有将实情告诉女儿和儿子,因为孩子太小,每次孩子追问为何父亲总不回家,臧黎璐总说爸爸出差了。

  但面对两个孩子,臧黎璐称有时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次女儿从学校回家,说同学问她父亲回家吗?女儿回答说:‘回啊,上周他还带我和弟弟到蓝色港湾玩了呢。’”听到孩子善意的谎言,臧黎璐一下子就哭了出来。

  臧黎璐表示,为了维护两个孩子的利益,2013年10月16日,她再次委托律师将要求重新分割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函送至于冬办公室并当面交给了于冬,要求于冬支付钱款并将2套房子过户。但于冬仍未履行。

  为此,臧黎璐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依法分割处理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也就是重新分割股权。

   开庭:被告当庭提反诉 要求变更抚养权

  昨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臧黎璐和于冬都未现身法庭,而是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由于被告于冬认为该案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申请不公开审理,因此该案昨日并未公开审理。

  据记者了解,在法庭上,于冬提出反诉,要求变更女儿和儿子的抚养权归自己;要求将未支付的1300余万元的钱款存入以女儿和儿子的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里,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监管,且1300余万元由原、被告各出50%存入;未过户的两套房产直接过户到女儿和儿子名下。

  对于前妻的诉求,于冬也做出了答辩。

  于冬承认,两套房子尚未过户,但是自己之所以未完成过户,是由于女方并不是北京人,没办法办理过户手续,并要求把房子直接过户到两个孩子名下。

  对于未支付的钱款,于冬认为也不是前妻所说的1600万元,而应该是1300多万没给。于冬认为,不管剩多少钱都给孩子,平均以孩子名义存在两个账户里。

  对于重新分割财产问题,于冬则认为,原告的行为已经使得双方重新分割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基础不复存在。

  据了解,昨日开庭,法官当庭表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属于另案,需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