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罗一公务员为还赌债诈骗260万 获刑十二年半

12.11.2015  11:16

  人民网惠州11月11日电 (林龙勇 潘子璐 邹兴)为偿还高额赌债,谎称可通过在深圳海关工作的亲戚低价获得海关罚没货物,再高价出售给商场赚取差价牟利,以高额提成诱骗朋友提供资金合作,广东省惠州博罗一名公务员诈骗他人财物共计二百余万。近日,惠州博罗法院依法判处该名公务员林光(化名)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

为还赌债 精心设计骗局

林光(化名),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是博罗县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2010年底,林光由于沉湎于赌球不能自拔,欠下了巨额的债务。面对天天逼债的债主,2012年10月初,林光找到了在博罗本地从事钢材生意的毛老板。他声称自己姐夫在深圳海关工作,通过姐夫的关系,他可以正当的拍卖程序,超低价获得一批海关罚没的货物,并信誓旦旦称只要毛老板肯出资给他去接收这批货物,愿意向他支付7%的高额利润。

毛老板之前就听说过林光确实有个姐夫在深圳某海关当科长,而且知道林光因工作的关系与深圳等地的进出口公司都有打交道,当下信以为真觉得这笔生意可以投资,于是在10月底分四次以转账的方式向林光支付了所谓的“投资款”共计150万元。

为让毛老板放心,林光收到钱后还给他出具了一份161万元的借条,并称这多出来的11万是利息,等一个多月后他将货物高价卖出了就会连本带息一并偿还。

可毛老板没想到,他在12月初再打电话给林光询问生意进展情况时,林光的电话已无法接通,人也不见踪影了,林光单位的领导也说他已经很久没回去上班了。毛老板又找到林光的姐夫明某,明某表示林光根本就没有跟他联系过,他也没有关系可以购买到海关罚没的货物。毛老板这才知道自己是被林光骗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样上当受骗的,还有林光多年的好朋友阿辉,他被骗的金额共计118万元。

法网恢恢 近两年后终被抓获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在网上发布了追逃令,但因无法找到林光本人,案件一直没有进展。直到2014年8月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区内有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才在该小区内将逃匿近两年的林光抓获。

在公安机关,林光如实供述了其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68万元的犯罪事实,且表示其骗来的钱均已被用来偿还之前欠下的赌债,赃款已无法追回。

本案庭审期间,林光表示深感悔恨,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承担因自己的罪行造成的法律后果,希望法庭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6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并结合他未能实际退赃、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的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宣判后,林光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案已于日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