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应急车道要破“出事才罚”窘境
■ 北 方
15日,有网友报料称,在成都绕城高速路上,一辆私家车侵占应急车道,将一辆成都120救护车逼上护栏。警方初步调查认定,事故原因由黑色越野车突然变道引起,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此外,该车驾驶员共涉及两项违法行为,因随意变道被罚款200元;侵占应急车道记6分,罚款200元。
一念侥幸之心,不仅要被扣6分,罚款400元,还要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对于一个司机来说,这样的违法成本不小。相信当事司机此后定会记住教训,不会再犯。
但其他司机呢?是否能够从涉事越野车司机的遭遇中吸取教训?答案其实不乐观。因为从很大程度上讲,涉事越野车司机之所以被处罚,缘于其变道、占用应急车道时正好出事了,正好把救护车逼上了护栏。换而言之,如果越野车司机变道上了应急车道之后,后边并没有救护车,其行驶一段路之后,又变回行车道,明显也是违法的,也是需要受到处罚的,但其是否真的会受到扣6分、罚款200元等处罚吗?
很明显,当下,对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我们依然处在一个监督难、管理难、处罚难的窘境之中,结果导致了“只罚出事者”、“仅罚倒霉者”事实客观存在。这就必然导致一些司机在别人被处罚的事实面前,依然会有“他倒霉”、“不会那么巧”等侥幸心理。
也就是说,扣6分、罚200元的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标准,并不是一个处罚是否过轻,或者过重的问题,而是一个有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没有让所有违反者都承担起来的问题。如果有一辆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却没有受到处罚,那么其他车辆很难不去效仿。
很明显,坚决不占用应急车道是一个公民的意识问题。但公民意识的培养,离不开法律的从严要求与惩罚落实等的引导。因此,改变一些车辆和司机乱占应急车道的现象,首先必须解决的并不是从严从重,而是走出“抓住谁罚谁”,甚至是“出事才罚”的执法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