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公安分局开展“断卡”行动,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

04.12.2020  08:14

用身份证办套(银行卡、手机卡、手机银行)出租、出售、出借,或者提供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就能得到500元—5000元/月的高额报酬?心动的代价,是迎来公安机关的“问候”!

近日,自大岭山公安分局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共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均因通过租卡、借卡、售卡获利,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而被抓。

11月21日,大岭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收到“断卡”行动线索,在大岭山镇某路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根据曹某供述,其分别于2020年7月份和9月份在利益诱导下为朋友梁某开办银行卡附带U盾,并收取“好处费”。根据公安部电诈平台查询,曹某这几张银行卡的资金流水高达16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还会被用来实施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在此,大岭山公安分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租卡、借卡、售卡获利要不得,不仅可能泄露个人信息,威胁财产安全,还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个人档案污点,影响征信、就业等个人前途。

文字:张雨倩 王子玺

摄影:大岭山公安供图

编辑: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