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水猪脚含罂粟 长安一小食店老板受审认罪

31.03.2016  13:17

东莞时间网讯     长安一家小吃店的老板吴某为了让卤水猪脚更香一点,竟然在卤水汁里添加罂粟,用来制作猪脚销售给顾客食用,后在一次店铺日常检查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吴某随后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诉。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吴某当庭认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40岁的陆丰男子吴某在长安镇新民路一处经营一家小食店,制作并销售卤水猪脚。2015年9月10日左右,吴某从长安锦厦综合市场购进“草果”20元,后在猪脚卤水中添加。

2015年10月16日18时许,公安机关对食品店进行检查时,在店内发现疑似罂粟的香料,遂将吴某抓获,当场缴获卤水猪脚半只以及疑似罂粟“草果”5颗,并在其店内提取卤水汤汁2瓶。经检测,卤水汤汁、卤水猪脚以及“草果”均含蒂巴因、可待因、吗啡、罂粟碱等成分。

至案发时,吴某使用“草果”制作了猪脚11只,卖剩半只,共获利约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