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国家第三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省级推荐人选的公示

01.07.2016  15:36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6〕339号)及《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第三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164号),依据择优录取和相对均衡原则,按照申报材料审核情况和面试成绩各50%的评分标准,确定16名省级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为3天(2016年6月30日-7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规财处反映,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联系电话:020-83844787、83816269。

      附件: 第三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省级推荐名单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