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10.2016 00:39
本文来源: 卫生厅
粤卫函〔2016〕13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和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为满足新形势下卫生计生工作和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对医学伦理管理的要求,我委决定成立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承担干细胞临床研究伦理检查与指导等工作,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中重大伦理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政策咨询意见,指导和督促市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工作,对省内机构伦理委员会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监督,承担伦理培训、咨询、指导等工作。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0月16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0.10.2016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