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活动的通知

16.05.2016  07:10

粤卫办函〔2016〕1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及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科教函〔2016〕36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活动,通过学习,结合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请各地、各单位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学习贯彻等情况报我委科教处。联系人:涂正杰, 联系电话:020-83848500 。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