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广东省教科文卫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29.04.2021  18:43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劳模和工匠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推荐命名2021年广东省教科文卫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广东省教科文卫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省教科文卫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须从省教科文卫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所在单位教育、医疗、科研等工作室中产生。基本条件如下:

有工作团队。至少有1名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和工作经验丰富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荣誉称号的劳模或有精湛技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工匠人才为领衔人,组成工作团队,并有效运行两年以上。

有工作平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设备设施、技术攻关课题,并具有配套的经费,能够有效开展创新活动。

有创新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持续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每两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得到省级以上部门的认可或获得国家专利。

有工作制度。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并张贴上墙或网上公布。

有示范效应。发挥创新创业示范效应,在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传帮带”活动、总结推广先进操作(工作)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成为标杆,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命名之列。已被省总工会命名的创新工作室不再申报。

二、推荐申报名额

我校原则上推荐申报1个创新工作室。省教科文卫工会在全部推荐名单中择优命名确定10个左右创新工作室。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把推荐申报过程作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1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广东省教科文卫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1)、《广东省教科文卫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附件2)、并根据《广东省劳模和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附件3)撰写相关申报材料(2000字以内)。将上述表格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校工会。校工会将统一组织遴选,经校内公示后,择优推荐给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

联系人:邹楠

联系电话:8528009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广东省教科文卫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2. 广东省教科文卫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3. 广东省劳模和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校工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