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监规划〔2015〕19号)

06.08.2015  18:30

粤安监规划〔2015〕19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有关省属企业:

为推动更多企业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目标,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决定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重点是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根据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王秀文,联系电话:020-8313592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广东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5日

 

 

 

 

 

 

 

 

 

 

 

 

 

 

 

 

附件:

广东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更多企业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目标,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矿井)建设,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大幅提升,到2018年6月底,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

1. 采矿机械化、自动化。

——大型矿山数字化采矿系统。在大型矿山采用井下信息采集与高带宽无线通信、精确定位与智能导航、空区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智能爆破、智能调度与控制等技术,应用自动化的采掘凿岩台车、装药车、铲运机、地下运矿卡车、多功能辅助台车等装备与充填自动化系统,实现凿岩、装药、出矿、运搬、充填等生产工艺的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中小型矿山回采机械化。在中小型矿山采用低矮式凿岩台车、装药器、撬毛台车、小型铲运机、液压支柱、小型多功能服务车、小型移动式充填设备,代替手持凿岩、人工装药、人工撬毛、人工出矿、人工倒运废石充填,实现中小型矿山回采机械化,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2. 掘支机械化。

——大中型矿山掘支机械化。在大中型矿山通过采用激光指向与精确定位、井巷三维激光扫描测量、井筒反向施工、喷锚网联合支护等技术,应用掘进台车、天井钻机、装药车、扒渣机、锚索锚杆台车、喷射混凝土台车等装备,实现凿岩、装药、出渣、支护等掘支工艺机械化,减少作业人员40%以上。

——小型矿山掘支半机械化。在小型矿山应用小型单臂掘进凿岩台车、扒渣机、液压支柱、喷浆机,代替手持凿岩设备、人工出渣、人工支护,实现小型矿山掘支半机械化,减少作业人员30%以上。

3. 运输系统无人化、机械化。

——大中型矿山无人有轨运输系统。在大中型矿山,通过采用电机车远程遥控、有轨运输智能化调度与控制、视频无线传输、信集闭监控等技术,应用具有远程遥控或全自动无人驾驶功能的有轨运输电机车,结合自动放矿、溜井料位监测、自动化称重计量等配套手段,代替人工驾驶机车、人工放矿等工艺技术与装备,实现井下有轨运输系统无人操作,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小型矿山机械化运输系统。针对小型矿山,通过采用小型铲运机、无轨或有轨车辆实现机械化运输系统,代替人工运输,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4. 井下大型固定设施无人值守系统。

采用智能监测与自动控制技术,应用集智能电网管理、排水智能监控、变频伺服按需通风控制、提升系统管控、矿井中央集控平台等为一体的矿井无人值守系统,代替人工井下现场值守,实现中央变电所、水泵房、风机站、空压机房、皮带运输巷等场所的无人值守,减少作业人员60%以上。

      (二)危险化学品。

1.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

通过采用自动化控制和智能感知预警技术,应用过程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实现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生产和智能化监控,减少生产过程中相关人员30%以上。

2.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自动化。

通过采用远程监控、遥控应急处置技术,应用可监测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参数的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自动化,减少现场巡检人员及应急处置人员30%以上。

3. 间歇式化工生产机械化、自动化。

通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应用DCS、PLC等过程控制系统,代替间歇式化工生产过程中进料、配比、反应、放料等岗位的人工操作,实现间歇式化工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减少间歇式化工生产过程中的操作人员50%以上。

4. 化工企业固体产品包装机械化。

通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应用自动包装机械、自动输送机械等设施,代替化工企业固体产品人工包装,实现化工企业固体产品包装机械化作业,减少操作人员30%以上。

      (三)存在高危工作场所的工贸行业企业可参照上述行业的做法,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现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8月)

1 . 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要在摸清本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2. 选出示范企业。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和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分别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选定1-2个通过发展机械化、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的企业作为试点示范,宣传推广试点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做法,带动其他企业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

      3. 加强宣传教育。 要利用各种方法和途径,营造一个有利的舆论声势,让广大企业和民众进一步了解“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配合“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

      (二)工作推进阶段(2015年9月-2018年5月)

各地根据工作方案和本地实际有序推进专项行动。 一是 抓好一批示范企业的更新改造,淘汰一批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积极推广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 二是 根据总局制修订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技术标准和准入要求,建立健全机械化自动化长效机制。 三是 根据总局发布的《推广先进机械化、自动化技术装备目录》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鼓励和支持先进机械化、自动化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引导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6月)

      2018年6月,省局将对各地进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的成效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取得明显成效、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的地区进行表彰,对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达不到30%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四、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名单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梅州市蕉岭县新埔镇油坑大石湖石场、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

      (二)危险化学品:江门市制漆厂有限公司、广东嘉宝莉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和展辰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红线、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践行“三严三实”、履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最高职责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开展专项行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责任、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实施效果”五到位,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人员。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此项工作的线路图、进度表和时间节点。要加强监督检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每月要对下级部门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一级督促一级,逐级抓好落实。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和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要向省局报告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专项行动要坚持以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在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主体作用的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力度统筹协调,做到与加强监察执法、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

(四)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热点追踪、系列报道以及座谈、讲座等多种方法途径,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宣传依靠机械化、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坚定地走依靠科技进步保障安全生产的正确道路,增强搞机械化、自动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专项行动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和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于2015年8月28日前将本地区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试点示范企业名单、试点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见附件)一并报省安全监管局,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本地区上季度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附件:1.试点示范企业名单       

          2.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附件: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1.doc

附件: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