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将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整治工作

18.03.2016  22:02

记者从3月18日召开的全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上获悉,从3月中旬到今年年底,珠海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行动旨在认真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珠海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行动将重点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企业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单位,工业制造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整治。

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企业自查、全面评估和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主要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督查、政府综合整治”的方式进行。

会议同时强调,要突出重点地区,重要环节,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扎实开展安全整治;要点面结合,全链条、全环节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要加大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坚决整治事故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将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