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车祸重伤却遇肇事方无钱赔 走投无路之下盼援手
●本报记者 钟智跃
五华县安流镇的14岁少女陈姗,在一次搭乘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头部着地导致大面积脑梗塞。为抢救治疗,家里积蓄花光,欠了20多万元债务,现在还欠医院治疗费。走投无路之下,其家里人希望本报“民生一线”记者和社会好心人能伸出援手。
脑梗塞开颅后无钱再治疗
记者在梅州市人民医院住院部,看到了瘫卧在床的少女陈姗。她的妈妈陈紫香对记者说,女儿从摩托车上摔下时刚好头着地,造成大面积脑梗塞,做了开颅手术后,现在人还昏昏沉沉。陈姗今年14岁,五华县安流镇华南中学初二学生。今年4月13日下午,陈姗放学后回家时,搭载一辆摩托,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她搭载的摩托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陈姗从摩托后座仰头倒下,头部着地,导致大脑受撞严重。
“当天送到安流医院抢救,呼吸一度停止,医生都说救不回来了,我感觉到女儿不会就这么走了,再送到五华县人民医院抢救。”陈紫香说,医院做了开颅手术,命悬一线的陈姗终于抢救回来了。4月18日,陈姗被转到梅州市人民医院,住了18天的ICU病房。为了给陈姗抢救治病,家里至今花了30万。“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对我来说真的很难。只好把老祖屋的地卖了6万元,跟亲戚朋友借了20多万……”陈紫香说,现在仍欠医院4万多元。由于欠费,陈姗不能继续做专项治疗,只好进行基本的针灸等。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摩托司机属无牌无证驾驶,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付相关费用。“但司机家的情况更困难,拿不出钱。”陈紫香告诉记者,该司机现被拘留,“发生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想,我现在只有求助媒体,希望社会热心人能帮帮我们……”
可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去年6月,《梅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事后逃逸,而受害人需要抢救治疗却无力承担费用的,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称救助基金)。
记者就陈姗的情况向梅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办公室进行咨询,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时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抢救治疗,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或者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因交通事故死亡需要办理丧葬事宜,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事后逃逸的;电动自行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需要垫付丧葬或抢救费用的。除此之外,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重伤或者残疾,且未得到法定事故损害赔偿或只得到部分赔偿,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可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符合情形的事主可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单位的受理点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酌情获得救助金。
如果您愿意帮助陈姗,请与其母亲陈紫香联系,电话:13723640492
银行账号:6210 1888 0004 9071893(农信社) 户名:陈紫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