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厂家起纠纷 深圳一经销商举报自己"窝藏"伪劣汽水
涉事饮料
生产厂家对该批产品不理不睬,经销商只能出此“下策”
羊城晚报讯记者李晓旭摄影报道:9日下午,记者接到报料称,在大浪赤岭头二村一间出租屋内储藏有大量伪劣汽水。据记者了解,这是经销商自己举报自家仓库,而原因牵涉到一起纠纷。
记者在大浪赤岭头二村一间出租屋内看到,40多平方米的仓库内堆满了各种饮料,饮料瓶上标注的品名为一款老汽水。报料人程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汽水都是从远在东北大连的一家食品公司发货到这里的。
程先生说,在这些没有拆封的包装内,不但有灌装了半瓶的饮料和空瓶饮料,还有一些饮料已经变质。“你看瓶盖没打开,已经变成汽油一样的颜色。”最让程先生感到诧异的是,还有一些饮料的瓶盖上竟有2013年9月和2014年2月两个出厂日期,两者相差竟然有6个月的时间。“正常的应该有一个生产日期,假如说是2014年2月份,但是你看又有一个日期,我们不知道以那个为准,而且这批货里面还有两个重复日期,14日发的货出厂日期还有17日的。”
程先生告诉记者,他就是这家饮料厂在广东的总经销商,在今年7月份的销售过程中陆续发现饮料出现质量问题后,他主动找到辖区的市场监督部门举报了饮料的质量问题。程先生也跟厂家联系处理此事,但对方一直不予处理,“这个产品我们怕,如果我们自己不去举报这个事情还继续销售,怕担法律责任,我们主动到龙华新区市场监督局把这个事情澄清。”
由于销售不合格产品,程先生接受了龙华新区市场监督部门的处罚,并把不合格产品全部召回,但是在他与厂方联系解决此事上,厂方不理不睬。有关电话录音显示,厂方代表称“老板不在家,你找老板说去”。
那么,对于这些堆积在出租屋内的饮料到底如何处理。记者联系了龙华新区市场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如果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这边的经销商我们会处罚,我们监管所已经立案,也给他处罚了。他现在的问题是要和他的厂家去打官司,如果要举报厂家就要到当地举报,有代理协议就可以拿着代理协议去法院起诉。”
(报料人程先生,获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