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同意美国费翔等到梅州演出的批复
22.10.2014 18:19
本文来源: 文化厅
粤文市审〔2014〕659号
广州千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演出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邀请美国费翔、台湾地区张信哲、香港地区陈慧琳、内地容中尔甲等一行11人,于2015年1月10日到广东梅县东山中学体育馆参加《和谐中国梦文化客都情 梅州2015群星演唱会》演出1场。
你公司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持本批复向公安机关申报大型群众活动安全许可,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同时,请严格遵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签证、备案手续。
此复。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10月22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22.10.2014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