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的通知
粤科函社农字〔2018〕1010号
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探索落实党的十九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有关部署,加快节能与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低碳产业发展,科技部组织开展第三批《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编制,根据科技部相关工作部署,我厅负责广东省内的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征集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成果征集条件
1.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节能或减少碳排放效果明显,可进行市场化推广。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优先推荐。
2.行业技术普及率小于10%,具有较大市场应用前景。
3.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4.已有示范工程,或中试运行表现稳定且示范工程在建。
5.尚未被已发布的相关国家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目录收录。
二、组织申报要求
1.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组织推荐相关技术持有单位申报,并请提醒申报单位注意避免在省科技厅和国家行业协会重复申报。
2.申报单位填写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及时报送到推荐单位汇总。
3.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出具推荐函(格式见附件2),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汇总申报材料报送到省环保产业协会。
4.省科技厅将按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到科技部。
三、申报材料寄送要求
1.申报材料打印纸质版3份、刻录光盘1份,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统一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8C室,省环保产业协会 张创荣(收),邮编510045。
2.申报材料及推荐函电子版发至邮箱:98742032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1.省环保产业协会 张创荣,020-83517493、83549912(传真)
2.省科技厅社农处 陈毓君,020-83163904
省科技厅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