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怀孕后被抛弃 厕所生产将孩子从5楼扔下

31.05.2014  07:45

  本报讯(记者 刘晓玲)年仅17岁的女孩,怀孕后遭男友抛弃。其在暂住地产下婴儿后,因怕他人发现,将婴儿从五楼窗户扔下,致婴儿死亡。昨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向媒体通报,该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小娟(化名)提起公诉。

   17岁的她怀孕后被男友抛弃

  2013年年初,小娟从老家来到北京打工,通过手机微信的摇一摇功能偶然结识了一位二十几岁的男士,自称是给某单位老板开车的司机。

  小娟不了解对方确切的身份、收入等社会信息,只是觉得还谈得来,便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相处,并发生过两三次性关系,但并未采取避孕措施。随后,小娟开始出现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她怀疑自己怀孕并电话告诉了男友,对方稍有沉默后挂断电话,并再也没有联系过小娟。

  承办检察官赵长平介绍,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也害怕面对这件事,小娟不敢对任何人讲,没有向家人求助。小娟称自己没有想过生产等后续的事情,因为害怕去想,只是等待,也不曾去过医院。

   卫生间里产下孩子 她从五楼扔下

  2013年12月26日凌晨,小娟在其住处卫生间里产下婴儿,在不知如何应对的情况下,因怕其他人听到婴儿的哭声,随手将一条毛巾缠绕在婴儿颈部勒至婴儿没有声响,后将婴儿从其住的5楼窗口扔下,造成婴儿死亡。早晨小区保安巡逻中发现死去的婴儿并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后在其住处将小娟抓获。

  案发后小娟说,她自己时常会想起这件事,会感到很不安,“就像做了一场太可怕的噩梦,很想快点醒来”,后悔没有听家里人曾经对自己“不能乱谈恋爱”的叮嘱。起初并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由于无知和交友不慎使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伤害,同时还触犯了法律,对此,小娟感到非常后悔。

   悔罪的她已被取保候审

  据介绍,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承办检察官赵长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了解到,小娟年幼就退学,性格较为内向,不善表达,缺乏自信,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本案中,小娟虽已构成犯罪,但同时又是受害者。

  鉴于此,赵长平特意向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为小娟申请了小额爱心救助基金2000元,并积极联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经过开导,小娟现已真诚悔罪,表示今后将珍惜生活,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小娟的母亲也承诺将为女儿今后的成长尽心尽力。目前,小娟已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