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4年病矮8厘米乙肝"药祸"? 患者将医院与药厂告上法庭

14.10.2015  11:03

 制图/黄江霆

 

患者将主治医院与两家药厂告上法庭,索赔48万元   

大学入学体检是1.71米,4年过去,大学毕业时身高却变成了1.63米,整整缩水8厘米。重庆籍乙肝患者冉金发,在广州读大学期间为治病,一直服用医院开具治疗“乙肝”的药物。出现不良症状后,他中途辗转广州几家大型医院治疗,结果确诊为骨质疏松,甚至患上肾小管疾病(范可尼综合征)。

2014年12月,一份由国家食药监局通报的“乙肝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让冉金发怀疑自己“身高缩水”与服药后的不良反应有关。于是,他将开具药品的花都区人民医院与两家药厂,一并起诉至法院。13日下午,该案在花都区法院开庭审理,主要进行法庭调查中的质证。原告服用了什么药物?用药经过如何?身高变矮,果真是“药祸”所致?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罗坪

服药治疗乙肝大三阳

冉金发告诉羊城晚报记者,2007年9月19岁的他考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在入学体检时,体检报告显示他身高1.71米。也是这次体检,他被查出患有乙肝大三阳,入学后不久,他便前往广州花都区人民医院治疗。

结束前期的保肝疗程后,医生表示,他需长期服用乙肝抗病毒药物——代丁,每天一片,主要成分为“阿德福韦酯”。2008年6月30日,他开始服药并回校上课,生活逐渐恢复正常。1年多后,冉金发称,在主治医生的建议下,他开始服用天津另一厂家生产的药物贺维力,主要成分同样是“阿德福韦酯”,药量也还是每天一片。

不过,从2010年11月起,冉金发称,在经历2年4个月的药物服用后,常感到双肩痛、双下肢无力。治疗不仅没有缓解病情,疼痛面积反而增大,腰部、膝关节开始出现不适。到2011年2月临近大学毕业,他因身体严重不适,已行动困难。之后辗转广州正骨医院、中山医三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治疗,病情不见好转。

2011年8月,冉金发又到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他称医生在仔细询问了病史后,怀疑是服用药品导致的不良反应,建议停用阿德福韦酯。经过详细的检查,诊断报告显示导致身体多处疼痛的原因是:肾小管疾病,骨质疏松,被诊断为范可尼综合征。停止服药后,他的身体逐渐恢复。但2011年8月出院,出院体检报告把他吓了一跳,身高一栏显示其只有1.63米。

查到“药品通报”起疑心

冉金发称,今年4月他无意中上网发现,自己曾长期服用的药物“阿德福韦酯”,曾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列入了2014年12月8日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低磷血症、肾功能异常、骨软化症、范可尼综合征等。

在起了疑心后,冉金发进而回查曾经服用的药物。他发现在2008年到2011年服药期间,所服用的两个厂家生产的“阿德福韦酯”,代丁的生产药厂为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约在2005年上市;贺维力的生产药厂,为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上市时间为2007年左右。

冉金发称,在不良反应的说明中,两家药厂的药品均未提醒有可能导致“范可尼综合征”等病症。直到2014年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出炉后,该药物被通报可能导致“范可尼综合征”和“软骨症”等病症的提醒时,才被写上药品不良反应说明。为此,他怀疑自己变矮是药物所致。

今年5月,冉金发将当初为其开药的医院与两家药商一起告上法院,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在内共计超48万元。昨日,开具药物清单的主治医院、两家药厂三被告,与冉金发对簿公堂。

知多D

何为药物不良反应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规定,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ADR)是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几乎所有的药物都可引起不良反应,只是反应的程度和发生率不同。随着药品种类日益增多,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逐年增加。虽然有些药物不良反应较难避免,但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临床用药不合理所致,如阿司匹林是公认的比较安全的常用药物,但久服可引起胃肠道出血,诱发胃溃疡,使胃溃疡恶化,导致溃疡出血、穿孔等。

由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涉及药物种类繁多,用药途径不同,体质又因人而异,故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较为复杂。因此医学界认为,并不能因药物有不良反应,就直接否定其在药品市场的运用。出于应对,药品研发及使用需要做的是,尽量减少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和防止不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