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21万 厚街一女老赖潜逃两年后回莞自首

16.03.2016  11:29

东莞时间网讯   欠薪逃匿两年多的时间里, 金融 贷款、进出境、乘坐高铁飞机、高消费等方面都被限制,生活遇到诸多不便。日前,江西籍女子王某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来到厚街公安分局自首。

拖欠75名员工工资21万元

据悉,王某以前在厚街经营一家鞋业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全面停产,经营者王某涉嫌欠薪逃匿,拖欠75名员工2014年9月、10月份工资共约21万元。

2014年10月16日,市人力资源局厚街分局以公告等形式,通知王某回公司处理员工工资事宜。王某逾期未回,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同年11月17日,市人力资源局厚街分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为进一步加大法律震慑力度,厚街人力资源、公安、司法、工商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多元打击长效机制,包括对恶意欠薪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从严行政处罚,对恶意欠薪且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人执行诚信威慑,在金融贷款、进出境、乘坐高铁飞机、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拖欠全厂75名员工工资共约21万元,以弃厂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嫌疑人王某自首后,经审讯,对其欠薪逃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由于公司业务减少,生意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灵,已难以支付员工工资,于是其选择了潜逃,想以此逃避支付员工的工资,后因欠薪逃匿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最终投案自首。

目前,厚街警方已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