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厚街镇党委委员林伟忠 贪污420余万元获刑12年

15.07.2015  20:08

东莞时间网讯   厚街镇原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林伟忠等犯贪污罪一案,林伟忠因认罪态度好以及全额退赃,获从轻处罚。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伟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30万元。另一被告人钟平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多次指使他人虚开票据并报销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起,被告人林伟忠为骗取公款,多次指使被告人钟平稳虚开收据、发票,经其审批后,钟将虚开的票据交给厚街镇政府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然后将报销所得款项交给林伟忠。经统计,2008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林伟忠、钟平稳采取上述手段共从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武装部专项经费中骗取公款4201742.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伟忠、钟平稳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骗取公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在贪污的共同犯罪中,林伟忠系主使者,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钟平稳受林伟忠指使,参与实施具体犯罪行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林伟忠、钟平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林伟忠还委托家属全额退缴赃款,林、钟二人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本案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对被告人林伟忠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钟平稳减轻处罚。

法院根据被告人林伟忠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被告人林伟忠、钟平稳可以在接到判决书的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据东莞市厚街镇政府网站显示,林伟忠原为厚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人大副主席,兼宝塘社区书记,分管人民武装、征兵、民兵、协助镇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日常工作。而钟平稳原为厚街武装部副部长,属林伟忠的下属。

延伸阅读

2013年11月29日

东莞纪检监察网发布《东莞市厚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人大副主席林伟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广东省纪委、东莞市纪委对2013年11月12日网上发帖举报“东莞一镇街官员身家20亿”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了核查工作。经初步查明,东莞市厚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人大副主席林伟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月15日

东莞纪检监察网发布《东莞市厚街镇党委原委员林伟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东莞市纪委对东莞市厚街镇党委原委员、武装部部长、人大副主席林伟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林伟忠存在贪污公款、以权谋私违规获取使用集体土地等问题,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伟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