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管局原政委马伟灵涉贿被立案侦查
[ 摘要 ]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记者8月21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马伟灵简历
马伟灵,男,1963年8月生,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人,汉族,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3.09—1987.07中山大学法律专业读书;
1987.07—1988.07省公安厅研究室见习;
1988.07—1991.10省公安厅研究室科员;
1991.10—1992.04省公安厅办公室科员;
1992.04—1994.09省公安厅办公室副科长(1991.10—1994.10担任宋志英同志秘书);
1994.09--1996.09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1995.2-1996.9挂任佛山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6.09—1997.06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科科长;
1997.06—1998.07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
1998.07—2001.04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1.04—2004.02省公安厅610办公室副主任(1998.9-2001.7参加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4.02—2005.09省公安厅治安局综合处处长;
2005.09—2009.12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2004.12-2005.12担任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政委,执行维和任务);
2009.12—2010.04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副厅级);
2010.05—2011.09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9—2011.12汕尾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12—2013.06 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第五、六届市委委员)分管工作:分管公安、司法、打私、消防、人民武装,并负责联系政协等工作。
2013.06-——2014年4月, 另有任用。
2014年4月,涉嫌违纪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