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399人次
广州成功举办法治化营商环境论坛;深圳市委出台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珠海、汕头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作述职;全省建成“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政务服务窗口4.3万多个;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399人次;法检系统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左右……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负责人向南方日报记者介绍了去年依法治省工作情况。
去年,我省按照《广东省2017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的部署,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进一步加快,法治广东建设取得新进展。
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 进一步完善
去年4月,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上,珠海、汕头市委主要负责人首次就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作了述职。
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而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要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此,我省去年专门印发了《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各地根据实施细则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
为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任务,省委依法治省办建立了年度依法治省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台账145项,定期开展检查与对账。在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省委依法治省办加大了对各市第一责任人履职的考评权重。我省还特别注重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考核结果的运用。比如,省委组织部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对各地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坚持党的领导,还需要不断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力度。在这个方面,强化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是一条“路子”。去年省委共制定党内法规14件、党内规范性文件65件,备案审查文件1100多件,合法合规性居全国前列,为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为完善党委议事决策程序,省委还修订了《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省委及其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着力做好合法合规性审查。
通过20项省级地方性法规和 法规性决定
广东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我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试验田、示范区作用。深圳、珠海、汕头3个经济特区着眼服务创新驱动、推进改革、扩大开放,制定11项经济特区立法,引领改革发展。今年3月,《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市将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措施,如拒交物业费或将被录入业主个人档案,使其受到限制性约束,物业管理不再“老大难”,离不开人大的立法与监督。
我省还围绕深化改革、企业权益保障、民主政治、民生、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及时制定法规规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支撑。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去年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0项,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9件;省政府制定修订政府规章29项,有力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我省不仅推动省级层面立法,还在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方面下狠功夫。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各市拟制地方性立法计划和项目共52件,预备项目40件。各市立法计划凸显绿色发展、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单项立法三个特点。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成为常态
“今天我出庭应诉,是依法履行被告湛江市人民政府负责人行政应诉职责,现我代表湛江市人民政府答辩如下……”去年12月底,湛江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案,湛江市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广东建设法治政府迈出的重要一步。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年多前,《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正式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被作为“硬指标”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去年全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399人次。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省政府部署“减证便民”行动,削减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此外,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一年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3511个单位。
建设法治政府,广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个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结合行政审批等改革,推进权责的法定化。
我省去年完成了省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其中,省政府重新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完善后的51个省直部门权责清单共十类行政职权5598项。分两批将202项省级行政职权下放或委托各市实施。
推动依法行政,需要不断夯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目前,涵盖省级1004项、市级13124项、县级51231项行政许可子项事项的全省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同时,省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在法定办理时限基础上再压缩41.6%,超过1/3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了精简。
法检系统一线办案力量 增加20%左右
去年4月,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姚某、余某诈骗抗诉案。代表检察院出庭抗诉的是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而担任审判长的是省高院副院长。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两院”院长直接办案在我省已成常态。
围绕着“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我省还扎实推动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等“三个规定”。去年全省共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2件,内部人员过问案件57件,不干预、不违规过问案件已逐渐成为广东司法领域的“新常态”。
2014年,中央决定在广东等7个省市先行试点司法体制改革探索。目前,我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地。改革之后全省共有7258名法官、5715名检察官进入员额,组建了法院新型审判团队3300多个、检察院新型办案组织4400多个,一线办案力量增加了20%左右。
此外,我省还积极谋划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改革实施方案,部署5大项27小项改革任务;加快推动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69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41件。
南方日报记者 祁雷
通讯员 粤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