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确立21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市、县

19.08.2014  12:04

  近日获悉,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确立21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市、县 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省供销合作社将承德市以及正定、围场、涿鹿等20个县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试点县,重点突破,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

  省社成立了农村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3名省社领导担任小组领导,抽调了财务审计处、流通网络处、投资担保公司等10个处室及直属企业的懂金融、懂经营的业务骨干为成员,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金融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业务指导制度,成立了6个业务指导小组,分别负责社员股金互助社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分中心建设、新合作担保公司分支机构建设、农业合作保险、省社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等工作,实行包县(市、县)制度,以21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市、县为重点,成立6个包县(市、县)工作小组,与业务指导小组相互融合,与所包市、县社金融改革工作全面对接,一抓到底。为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省社金融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各试点市、县和业务指导小组,每半个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集中力量,力争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