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上单位录用者 凭材料申请迁户口

22.01.2015  11:50

  梅县区读者小张:本人目前已考取梅县区一所公办学校,且已在这边上班,想要办理入户,请问流程怎样?应准备哪些材料?

  市公安局: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同意录用的公务员或招收职工,凭录用介绍信、录用合同及单位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