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县:加大计生奖惩力度 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28.01.2015 18:01
本文来源: 卫生厅
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规范的计划生育工作奖惩机制,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最近,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重新修订了《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奖惩办法》),对县、镇、村三级领导干部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情况明确了具体的奖惩要求。
《奖惩办法》按照“分级负责、奖惩到人”的原则,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奖惩职责具体分解到县四套班子领导,镇、村领导干部,以及县卫计部门、县计生兼职单位、县挂钩帮扶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做到量化细化,奖惩分明,动态管理。
《奖惩办法》规定,经省考核,县被省评为“通报表彰”单位,县政府给予被抽中考核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镇各奖励20万元;县被省评为“通报表扬”单位,县政府给予被抽中考核的镇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奖励15万元;县被省评为“达标单位”,县政府给予被抽中考核的镇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奖励10万元;同时,也对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卫计局局长及相关分管领导给予2000元至1.5万元不同程度的奖励。此外,根据市、县对镇、村的考核,对先进单位及个人也进行奖励。
另为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对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成效明显、有推广价值的镇、村(居)给予颁发创新奖,并奖励1万元。
《奖惩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如对省、市、县考核不合格的镇或村(居)委会,根据考核通报情况,给予1-20万元不等的处罚;对卫计局局长、镇党委书记、镇长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免职处分等不同程序的处罚。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8.01.2015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