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办就“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塘湖村无序采砂破坏农田”问题办理情况回复网友

15.05.2014  15:14

人民网广州2月14日电 (刘圆)最近,有网友在网络上反映了“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塘湖村无序采砂破坏农田”的问题。广东省委办公厅将此件交由梅州市委办公室办理。梅州市高度重视,转请五华县深入调查核实。根据核查情况,现回复如下:

留言办理情况:

一、关于网友反映五华县龙村镇塘湖村潮口、塘湖村长排、塘湖村黄金正大批水田作为堆砂场的问题

经查,五华县龙村镇塘湖村潮口、塘湖村长排、塘湖村黄金正共有3个砂场。塘湖村潮口有两个砂场,其中一个是塘湖砂场,另一个是非法采砂场。2013年6月,五华县华宝兴实业公司通过该县河道采砂招投标形式,取得琴江河龙村塘湖可采区的河砂开采权,塘湖砂场可采区范围是塘湖大桥500米以上至黄金正,采区长1000米,在塘湖大桥上游约800米处的河道右岸(地名为黄金正)设置堆砂场。塘湖村潮口的另一个砂场是非法采砂场,砂场主毛某也参加了2013年6月五华县河道采砂出让权招投标会,但未中标,后来毛某仍继续违法采砂,五华县已多次联合执法对其进行整治,并于2013年9月26日全面拆除了其采砂作业工具,目前该砂场已停止非法采砂。塘湖村长排的砂场属非法砂场,2013年9月20日已依法取缔。

在2013年“8?17”特大洪灾中,塘湖砂场堆砂场被洪水冲毁,通往砂场的塘湖大桥也被洪水冲垮。洪水过后,五华县华宝兴实业公司擅自在离被冲垮的塘湖大桥上游200米处(河道左岸)设置堆砂场,未按规定在采砂范围内采砂及堆砂,租用了当地农户的一部分水田和被“8?17”洪水冲坏的竹木地、荒地及輋地作为临时堆砂场及道路,总面积约2600平方米,其中水田面积为330平方米,竹木地、荒地及輋地面积为2288平方米。五华县水务局与龙村镇政府多次对该公司擅自改变采砂范围及堆砂点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于2013年10月17日、25日分别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作业工具及堆砂点,严格按照采砂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内采砂堆砂。龙村镇国土部门已对其租用水田堆砂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理。2013年11月21日,五华县派出水政监察人员及水利勘测技术人员在塘湖大桥上游500米处重新测量采砂区域并设置了采砂界线标杆,要求华宝兴实业公司必须在塘湖大桥上游500米以上的规定采砂区域内采砂作业,目前该公司正在改装采砂作业工具。

二、关于网友反映华宝兴实业公司砂场深夜作业扰民的问题

据了解,五华县龙村镇塘湖村人口约1.4万人,且居住集中、建筑密集、道路拥挤。由于受“8?17”洪灾影响,当地居民重建房屋的情况较多,加上塘湖大桥重建,每天出入村道运输砂石等建筑材料的车辆较多,且白天前往华宝兴实业公司砂场运砂的农用车辆有10多车次,有时存在噪声大、灰尘多的问题,龙村镇政府及塘湖村委已采取了一些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大、灰尘多的问题。经该县水政监察人员和龙村镇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巡查,未发现华宝兴实业公司砂场有深夜采砂的行为。

下一步,梅州市将督促五华县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强化采砂现场监管,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在节假日和晚间休息时间,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监管,打击违规采砂行为;采取流动巡查的形式开展24小时的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确保公路桥梁的完好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