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外逃人员从越南回国投案
12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广西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中越边境的东兴边防检查站顺利接收从越南回国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至此,在公安部的精心指导下,广东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共从越南“猎狐”13名。
2011年12月,广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江西明骏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江西明骏实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至2011年间,以“高回报,零风险”、“年利率10%至26%”为幌子,在广州、深圳等多个地区以预售该公司产品给客户为名,许以高额收益,与客户签订《明骏产品购买合同》,违法向4000多名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数亿元。其中数百名老年投资者,瞒着家人亲友,签订投资协议,将终生积蓄、甚至“养命钱”投入到这号称“中国养老产业第一企业”。该公司业务员黄某于2005年至2011年间,吸收多名客户进行投资,并从中获取投资款巨额提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黄某潜逃越南,逃避缉捕。
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系列行动开展以来,广东警方坚持一手抓缉捕,加强与境外执法机构联络,主动出击,先后在越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从越南抓获涉嫌职务犯罪的尹某等国际红色通报对象,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同时,积极开展劝投工作。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嫌疑人林某、职务犯罪嫌疑人曾某等先后回国投案自首,得到了法律的宽大处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多次向黄某的家属亲友开展上门规劝工作,宣传当前国家对投案自首人员的法律政策,并以案说法,摆出主动投案自首的正反面案例,终于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配合开展规劝工作。经不懈努力,在境外过着东躲西藏生活的黄某,终于解除思想包袱,于2015年11月主动将亲笔所写的《投案自首意愿书》寄达办案单位,表达愿意回国投案、希望得到宽大处理的意愿。
2015年12月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黄某从越南经过中越边境进入我国广西东兴口岸,向守候在这里的广东省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投案自首。在接受公安办案人员讯问时,黄某回答:见到你们的那一刻,我的心才定下来,外面颠沛流离、思念亲人的日子真不好受。经历这些年的逃亡生涯,我彻底想通了,既然犯了错,就要面对现实,接受法律的惩罚,将来好好做人。逃亡的日子永远没有尽头。
我省公安机关对心存侥幸、负隅顽抗的境外逃犯,始终坚持“有逃必抓”的宗旨,坚决采取追逃措施,彻底粉碎外逃分子的“避罪”梦,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将千方百计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公安机关告诫那些目前仍负案在逃境外的嫌疑人,尽早返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平安南粤网 编辑: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