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力及带队对斗门区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15.11.2016  14:02

11月8日,省社党组成员伍力及同志带领省、市社联合评估验收组一行,到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验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出席座谈会。省社监察审计室、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及珠海斗门区政府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会议听取了该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汇报,认为斗门区社基本能够按照《广东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珠海市斗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成效显著。

斗门是全省首批20个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区)之一。自实施综合改革以来,该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粤发〔2015〕12号文件精神,遵循“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思路,以服务规范化、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在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四个方面寻求创新和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实施兼并重组,推行“县基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加强业务对接,推动省、县(区)联合发展;三是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四是创新服务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五是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助力综合改革和持续发展。下一步,该社将在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断扩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增强为农服务实力,全力以赴推进珠海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伍力及在讲话中认为斗门区委、区政府态度积极,珠海市供销社高度重视,肯定斗门区社在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伍力及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发11号、粤发12号文件精神;二要认真总结改革实践经验;三要落实措施破解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在今后的综合改革中,要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在“服务三农”的作用,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