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面排查及时消除临时集中场所安全隐患
■市住建局发出通知,要求镇街(园区)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程临时集中场所的安全监管,及时清除安全隐患(资料图 郑家雄 摄)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市住建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临时建(构)筑物集中居住场所和集中作业、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临时集中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住建局组织对全市已办理监督手续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10人以上的临时集中场所进行排查、登记和报备,并将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存在潜在重大危险因素项目形成了《东莞市建设工程建(构)筑物集中居住场所存在重大危险因素工程项目清单》报送市安委会备案。
风险源主要集中在生活区等部位
记者对项目清单进行初步统计,全市排查登记共有31处工程项目的临时集中居住场所存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潜在重大危险因素。这些项目分别集中在松山湖、黄江、樟木头、塘厦、南城、大岭山、常平、桥头、厚街、长安、中堂、洪梅等镇街(园区)。
31个项目的临时集中居住场所潜在风险源因素主要体现在生活区、项目部、办公用集装箱设置在边坡下,存在滑坡风险;工人宿舍、办公楼、现场活动板房在塔吊回转半径内;存在高空坠物危险;办公板房、工人宿舍设置在基坑旁边,有些还出现土方轻微位移等。
专人负责跟踪督促整改
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潜在重大危险因素,确保在建工程的临时集中场所安全?
通知特别提出,高度重视在建工程的临时集中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所列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应立即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建工程的临时集中场所安全。
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程临时集中场所的安全监管检查,建立问题和隐患台账,专人负责跟踪督促、指导落实整改。对清单中的危险因素项目,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市安监站将结合日常工作,对清单项目进行抽查,对相关镇街(园区)的跟踪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