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 扎实工作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平远县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纪实

20.03.2015  20:19
        平远县地处粤赣闽三省交界处,县辖12个镇,总面积1381平方公里,总人口26万,是原中央苏区县,有各类优抚对象1.4万人,驻军单位4个,分别是县人民武装部、96169部队90分队、县公安消防大队、武警平远县中队。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县”。2012年以来,全县党政军民视荣誉为动力,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这个主题,扎扎实实开展新一轮的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确保了军政军民和谐融洽,无军地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无优抚对象集体上访现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双拥整体合力自2011年被命名为“双拥模范县”后,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县的奋斗目标,并制定了《平远县2014-2015年争创“广东省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几年来,我县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党政军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创建工作与政府目标管理、文明单位建设、干部政绩考核紧密挂钩,县委书记曾尚忠、县长刘许川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每年都到县双拥办、县武装部和驻平部队检查和慰问,现场办公解决实际困难。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成立了以县长刘许川为组长的双拥领导小组,落实了双拥工作机构、人员、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各镇、驻平部队都根据自己的特点,建立了相应的双拥机构,做到了创建活动有位子、组织领导有班子、办事机构有牌子、解决问题有票子。目前有双拥工作领导成员单位33个,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12个,143个村(居)委会建立了拥军优属服务小组,形成了上下成线、纵横成片,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领导体系,确保了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双拥制度。通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全县已逐渐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双拥配套制度。每年年初,我县都要召开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双拥座谈会,军地双方共叙鱼水情,共忆双拥光荣传统,共商双拥发展大计。一是落实会议制度。县委、县政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军地联席会议,征求驻平部队意见,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坚持走访慰问制度。每逢元旦、春节、“八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县委、县政府都走访慰问,为驻平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建立和落实立功奖励制度。为鼓励平远籍官兵安心服役,建功立业,我县制定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的奖励办法。四年来,全县奖励立功人员150人,发放奖金2万多元;四是坚持议军制度。县委、县政府、县武装部每年召开专题议军会和征兵工作会,对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托、入学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双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述职。     (三)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双拥工作积极性,推进双拥工作向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方向发展。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平远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使全县双拥工作通过成员单位逐渐延伸到社会,进而形成了整体合力。     二、深化国防教育,浓厚双拥氛围全县军地双方坚持把双拥国防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纳入爱国主义教育计划和全民教育总体规划,四年来,共投入宣传教育经费200多万元,建立了涵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民兵、学校、社会、家庭的全方位、多层次全民双拥国防教育网络。     (一)依靠学校系统抓。县委党校开设了国防教育理论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接受4个课时以上的国防双拥教育,领导干部受教育面达98%以上;县领导坚持每年到部队过“军事日”,参加人数累计达80人次。基层人武部每年定期组织国防双拥教育培训,民兵、预备役人员受教育面达96%。各级、各类学校把国防和双拥教育列入了教学计划,贯穿于政治和思想道德教育之中,每年军训近万人,青少年学生接受教育面达98%。     (二)依靠社会力量抓。各镇、县直各单位利用重大节日和征兵、民兵训练,慰问驻军等时机,通过举办国防教育报告会、演讲会、图片展、国防知识竞赛、办专栏、出墙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双拥教育,积极开展双拥活动,使双拥观念深入人心。四年来,全县各级各单位举行国防知识竞赛20多场(次),出墙报150期(次),设置永久性双拥标语、标志50幅(块)。     (三)依靠新闻媒介抓。定期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经常组织记者、通讯员深入部队和双拥活动现场采写新闻,定期编印《双拥简报》,积极向上级党报党刊提供稿件,宣传当代军人风采和全县党政军民团结一心建设文明和谐社会的精神风貌,做到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使社会各界群众在潜移中接受双拥国防教育,增强了双拥国防意识。     (四)依靠教育基地抓。四年来,县政府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拨出1500多万元新建了县红军纪念园、县革命烈士南山纪念园,维修县革命烈士陵园、石北烈士纪念碑、毓秀书院、梅青中学等五处国防教育基地。初步形成了“毓秀书院——仁居红军纪念园——仁居金库——姚雨平将军故居”的红色纪念之旅路线,今年县双拥办还组织驻平部队指战员到县红军纪念园参观学习,县领导、县直单位和镇领导每年清明节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团员、学生、退休老干部、军烈属、驻平部队官兵到县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缅怀先烈、激励后人,进行国防教育,深化双拥认识。     (五)依靠领导带头抓。各级领导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各种场合宣传、安排、指导、检查和部署双拥工作,并亲自参加双拥政策、规章制度的讨论和审定。每逢春节、“八一”或征兵期间,县领导都要发表电视讲话、搞专题采访,到部队过“军事日”,到基层抓国防教育。四年来,县领导在重大节日共发表双拥电视讲话8次。     (六)依靠系列活动抓。县委、县政府把每年“八一”前后一周确定为国防教育周,每年8至9月为双拥宣传活动月,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严密组织好每年9月第3个星期六的“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先后举办了双拥书画展、双拥文艺晚会、拥军专题片展播等系列双拥宣传活动。开展了评选表彰“好军嫂”、“兵妈妈”、“优秀退伍军人”和“优秀军转干部”等双拥主题的活动,充分调动全县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双拥工作的激情,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     三、军地互办实事,丰富双拥内容县委、县政府和广大群众始终把巩固国防、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主动为部队和官兵办实事,解难题。     (一)坚持开展政策拥军。近年来,我县先后印发《平远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平远县拥军优属实施细则》、《平远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关于实施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拥军优属公约》、《拥政爱民公约》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单位出台了现役军人、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子女入托入学费用减免、随军家属、下岗军嫂再就业培训和安置费用减免,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和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到五指石风景旅游区,门票给予减免,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售票大厅设立了“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优先窗口”,残疾军人享受减免正常票价50%的优待,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镇卫生院都设立了“优抚对象一站式结算窗口”;县粮食局设立了“军粮供应站”,十年如一日为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96169部队90分队送米送油送面。四年来,全县共安置随军家属9人,安置率达100%,减免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子女入托入学等费用近20万元。     (二)坚持开展资金拥军。县委、县政府想方设法把民兵训练经费、征兵经费,驻平武警干部战士生活补助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部队建设需要。四年来,全县共先后投资1500多万元,无偿划拨土地19亩,帮助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新建了营房和训练场地,支持部队修缮民兵武器仓库、消防装备、干部公寓、营房、道路硬底化、有线电视、路灯等建设,进一步改善驻军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全县有军民共建单位13个,军民共建单位根据部队需求,结合各自优势开展共建活动,形成了“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的良好局面,构建了和谐军民关系,积极参与“双百拥军行”活动,捐款捐物20多万元,帮助四个驻平部队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开展科技拥军。积极支持驻平部队官兵学历教育,充分发挥党校、电大、函授站等教学单位在科技拥军中的作用,努力为驻军培养高学历人才。县政府每年举办二期两用人才培训班,帮助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和退役士兵掌握实用技术,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和退伍后的就业能力、致富本领。去年以来,全县开展“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筹集经费2万元,为96169部队90分队购买图书3000余册,进一步丰富了官兵文化生活。据统计,四年来,全县共为部队赠送电脑10台,图书5000册,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8期,培训现役和退役士兵800人。     (四)拥政爱民工作成绩显著。驻平远部队在圆满完成战备训练,工作执勤等重大任务的同时,始终把拥政爱民工作作为部队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热爱平远、建设平远、服务平远”活动,为该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四年来,据统计,军训学生10000人、扑救山火10起、植树造林1500人(次)、义务献血650人(次)13000毫升,出动车辆10台500人(次)抗洪救灾、维护社会治安10宗、捐款捐物8万多元。     四、落实政策法规,融洽军民关系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好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和复员退伍军人,有效促进了双拥政策全面落实。     (一)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有新成绩。坚持把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作为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每年及时调整提高了抚恤补助优待标准,其标准高于省规定标准,做到100%兑现。全县36名优抚对象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积极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重点优抚对象加入了城乡医疗保险享受门诊医疗补助,在乡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列入县特定医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住院医疗费按规定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为全县抚恤补助对象免费办理了农房统保,解决了30人住房难问题。     (二)优待对象的优待金标准逐年有新提高。妥善安排优待对象的优待金,每年年初将优待对象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了优待金100%足额兑现。四年来,共兑现优待金850万元。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289元,比去年增加967元,新疆兵家庭优待金按三倍发给,实行“统一标准、财政划拨、民政管理”的办法发放。每年在“八一”前已发放到对象手中,连续12年在梅州市范围内最早发放优待金的县,对入伍新兵为他们的家属挂光荣军属牌,这极大地激发了广大青年参军报国热情,为部队输送优秀新兵325名,无一责任退兵。     (三)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休工作有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安置改革,全县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23名,按规定标准足额发放一次性生产生活补助金,按政策安置退伍兵6人,安置率100%,249名退役士兵参加汽车驾驶培训,每人补助1200元,总额达29万多元,201名退役士兵参加中职、高职培训,大力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使用率95%;全面完成军休干部住房货币补差工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100%落实。     (四)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机构工作有新突破。印发了《平远县开展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服务管理中心,吸收3位同志,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列支,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全县12个镇成立了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并挂牌成立“复员退伍军人之家”,143个村(居)委会成立联络点,办公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扎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维稳工作,没有出现越级上访事件,全面完成复员退伍军人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工作,四年来,来信来访62 件,按政策件件明确答复,结案率100%。     (五)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有新举措。县光荣院、烈士陵园的建设都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投资410多万元装修县光荣院、维修县革命烈士陵园、石北烈士纪念碑,新建革命烈士南山纪念园,全面完成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从而完善了有关设施,成为县爱国主义教育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