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花开满宁江,军民携手创和谐

17.03.2015  20:20

——兴宁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市”工作纪实

  兴宁市地处粤东山区,是华南军事战略要地,历来具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1996年至2011年连续六届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市”。特别是2011年以来,兴宁市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新目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双拥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不断推出新举措,丰富新内容,做到在落实政策上下功夫,在支持部队建设上有新举措,在拥政爱民工作上有新成绩,为实施“三园一区一基地”发展战略、建设和谐兴宁、推动绿色崛起以及部队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一、首位意识非常突出,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兴宁市各级党政军把双拥工作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作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祖国的安全统一的大事坚持抓好抓落实,并做到经常化、法制化。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驻军的议事日程和决策范围以及年度工作,统一安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为加强领导,在建立健全双拥机构的同时,市、镇两级都根据双拥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变动,做到随缺随补,始终保持组织健全、领导有力、运作正常。在双拥活动中,各级党政军“一把手”更是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坚持双拥工作的重大问题亲自抓。每逢春节、“八一”和部队的重大活动,市委书记陈略宇、市长谢胜扬都率领拥军慰问团慰问驻军,深入部队走访,现场办公,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凡是市内组织的重大活动、各种表彰大会以及人民代表大会等都邀请驻军领导列席会议。同时,加大了双拥制度建设力度,相继制订完善了《兴宁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驻兴部队拥政爱民若干规定》和《军警民共建公约》等规章制度,职责明确,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常委议军、地方领导过“军事日”,部队领导过“地方日”,市领导与部队挂钩联系等多项制度,做到年有总结计划、季有工作安排、节日有走访、月月有活动、月初有部署、月底有讲评,促进了双拥工作社会化、制度化和日常化,形成了党政军高度重视,军地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行业系统各司其职,广大军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双拥共建新格局。

  二、合力意识非常突出,双拥氛围特别浓厚

  兴宁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市”这一主线,充分利用《今日兴宁》报、兴宁电台、兴宁电视台等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特设“国防教育”、“双拥园地”等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双拥政策、法规和双拥工作中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做到电视节目有一项、电台广播有一讲、报刊宣传有一栏、文艺演出有一幕、板报画廊有一块。还在车站、广场、街道制作了巨型双拥横幅、标语和宣传广告图画。同时,把抓好双拥典型和表彰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做到认真总结,及时推广表彰。1999年12月,市民政局荣获“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单位;2010年7月,市粮食局黄岭军供站被评为全国军粮供应先进单位;95147部队随军家属国代凤被评为全国感动军营十大“好军嫂”;2011年8月市消防大队彭志昉勇夺消防铁人项目全国冠军。

  每年“八一”和春节都举行军民联欢晚会。通过举办双拥理论研讨会和“军民鱼水情”双拥文艺晚会、领导“议军习武”过“军事日”和“国防教育宣传月”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形成了“人人关心国防、人人重视双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中心意识非常突出,双拥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拥军优属,支持部队建设迈出新步伐。兴宁市各级始终把拥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实事实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动真情,使实劲,办实事,求实效,为驻军排忧解难,全力支持国防建设。加大文化拥军、科技拥军和智力拥军力度,把驻兴部队官兵的科学文化纳入成人教育计划,从师资、场地、教学设备等方面支持部队育才,改善官兵的知识结构,提高部队的科学文化素质。每逢演习部队到兴宁市,市领导及时成立拥军支前领导小组,走访慰问、赠送慰问金和慰问品,广大群众送米、无偿供应蔬菜和其它农副产品。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拥军力度,近三年来,全市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支持部队征地补偿、营房建设,进一步改善驻军工作和生活条件。如2012年10月主体竣工的兴宁市消防大队新大楼,占地26亩,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总投资约1300多万元,全面提高了兴宁市消防灭火救援能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和部队正规化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标志着兴宁市消防事业发展取得的新跨越和突破性进展。各级党政机关、企业单位和拥军服务组织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200多件次,先后共组织63个慰问团(组)多次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共赠送和发放慰问金840万元。同时,兴宁市还千方百计解决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问题。根据《梅州市驻军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办法》,除规定优先安置随军家属外,对暂时未能就业的随军家属给予每人每月600元待业生活补助。市教育局采取优惠政策,对驻军子女入学不进行电脑派位,按实际入学数接收,严禁收取任何名义的择校费、借读费和赞助费。近三年来,全市共解决随军家属就业20人次,解决驻军子女入学入托120人次,发放随军家属生活补助174.18万元。

  二是真情回报,谱写拥政爱民新篇章。驻兴宁部队官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如亲人,在完成战备训练任务的同时,主动承担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积极支持兴宁市的经济社会建设。近三年来,驻兴宁部队捐款捐物216万元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和结对帮扶活动;投入资金163万元协助驻地开展新农村建设;派出官兵2万多人次,出动车辆2866台次,参与支持地方的重大工程建设38项,参加抢险救灾932场次,抢救受灾群众9425名,挽回经济损失3175万元;军训学生、经警5万多人次,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军营6900人次,组织干部群众过“军事日”3700人次;组织官兵1790人次无偿献血共达60多万毫升,义务植树2万多棵,协助公安机关遏制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兴宁市“三园一区一基地”发展战略,为构建和谐兴宁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创新意识非常突出,重点难点有了突破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退役军人安置难,随军家属安置难和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等双拥工作的难点越来越突出。兴宁市坚持“在继承传统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变双拥工作的难点为新亮点。

  一是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标准有新的提高。兴宁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在市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近三年来,共投入1000多万元,对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按类别和标准分别给予优待金待遇,抚恤补助政策100%得到落实,并确保了抚恤补助标准均高于中央和省的标准(如2014年省规定参战涉核人员的标准是每人每月360元,参战涉核人员的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407元),保障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二是不断改革完善医疗保障措施。根据梅市府办[2010]50号《转发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梅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出台《兴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近三来,共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救助为依托,以政府医疗补助和医疗优惠减免为补充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基本医疗需求。通过实行优抚对象因病住院医疗费“一站式”结算,简化了报销程序,极大地方便了优抚对象。

  三是“爱心献功臣”行动有新发展。兴宁坚持以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为主,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  扎扎实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先后多次组织对全市的重点优抚对象,特别是对一些年老体弱的优抚对象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变上访为下访,摸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优抚对象的思想稳定,没有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三年来,全市共投入解“三难”资金300万元,其中:投入60万元解决90户住房难,投入150万元解决600户医疗难,投入90万元解决生活难。

  四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取得新成效。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粤府[2003]89号)和《兴宁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近三年来,全市共接收转业复员退伍军人1267人,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1145万元,自谋职业率达100%;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生产生活补助金520人次432万元;投入资金840万元为965名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的服务宗旨,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经济“两个待遇”,逐步实现了军休管理工作社会化,较好地保证了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五是真情拥军有新内容。结合驻军多、兵员多、优抚对象多的特点,不断丰富拥军优属的内容,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到给优抚对象手中,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营造了关爱优抚对象的浓厚氛围。每年八一和春节,除了走访慰问困难优抚对象外,市财政都拨出专款,以村(居)委为单位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按每人20元标准,向在农村的优抚对象发放春节慰问金,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新春贺卡、拥军优属对联,张挂光荣之家和光荣军属牌匾等。

  六是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据省民政厅和梅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加强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力度,兴宁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成立兴宁市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兴市办[2013]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兴市办[2013]32号)文件。成立了兴宁市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复员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相应成立了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站和“复退军人之家”,为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不断加强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努力把复退军人之家建设成为“服务科学、管理简便、活动丰富、效能明显”的阵地。通过加强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畅通诉求和解决困难的渠道,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使全市复员退伍军人思想稳定,没有发生复员退伍军人越级违规上访事件。

  五、互动意识非常突出,军民情感不断加深

  在双拥共建工作中,按照上级关于双拥共建工作的要求,加大双拥共建力度,拓宽双拥共建渠道,进一步提高双拥共建档次,军民感情不断加深。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共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部队开展双拥共建,创造了新的亮点。

  一是以自身优势开展活动。体育、卫计等部门为部队赠送体育器材,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市书法家协会组织知名书法家到部队书写警句、对联;广播电视大学和教育部门则为部队开设进修班和两用人才培训班,为部队组织自学辅导;交通等部门则为部队提供交通方便;政法部门为部队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气象部门加强与部队相关部门的联系,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以部队需求开展活动。广泛发动有关单位、企业,为部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有的送书籍、送电脑,开展科技拥军、知识拥军;有的为部队解决生活上和后勤保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的为部队修桥铺路。使双拥共建工作真正做到优势互补,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 

  三是以活动促进共建。根据《关于开展“双百拥军行”活动的通知》(粤拥办[2013]1号)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活动。通过走访、参观和慰问等活动,使各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全面提高了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观念,强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国防责任感和拥军意识,增进了与驻兴部队之间的感情,促进了双拥共建工作的发展。

  四是打造共建新模式。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部署,与驻兴95147部队、76175部队、市人武部开展军民共建修缮合水革命烈士纪念碑的工作,把合水革命烈士纪念碑建设成为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旅游景点、休闲和展示形象为一体的精神文明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