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立法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20.08.2014  17:03

  8月17日,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深圳市妇联联合主办的“2014深圳反家庭暴力立法研讨会”正式召开。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甄砚,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徐春莲,市政协副主席程科伟,国际人士马克•奥巴马•狄善久到会致辞。来自北京、广州、香港的领导、学者、专家以及深圳市妇联干部、反家庭暴力社会工作者等约160多人参加了研讨。
  在深圳加快“三化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城市建设进程的背景下,此次研讨会旨在通过研究探讨深圳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对策,向全社会呼吁:对家庭暴力零容忍是对道德文明的敬畏和尊重;惩治暴力行为,保护受害者,弘扬家庭美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立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援助机制是深圳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法治城市建设的客观需要。同时,研讨会将学习借鉴国内及港台地区家庭暴力防护和立法等方面经验,探讨深圳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基础条件以及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反家暴立法深圳先行
  甄砚在致辞时指出,反家庭暴力的立法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因为这既是妇女儿童意愿的集中体现,也是反家庭暴力工作全面迈上法治化轨道的关键之举。全国妇联从多年维权工作的实践和家庭暴力的投诉中,深切地感到立法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所以一直将推动立法作为反庭家力暴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深圳市妇联针对妇女投诉中反映出的家庭暴力屡禁不止的问题,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开展婚姻家庭工作的切入点,努力探索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新路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深圳市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已经纳入到深圳市的人大立法规划。深圳市加大推进本市反家庭暴力立法的步伐,时机非常合适。
  马克•奥巴马••狄善久长期关注并积极参与深圳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他说,在国外,最优秀、最成功的立法有三点:第一、使用广告、报纸、网络公益广告等宣传,增加社会的重视度;第二、让求助者容易得到帮助,尊重保密的权利;第三、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应该适合社会环境的需要,让人习惯使用。
  徐春莲指出,家庭暴力问题概括起来就是预防难、制止难、妇女求助难、司法认定难的四难问题。深圳市妇联利用特区享有立法权的优势,准确把握妇女维权热点、难点和工作重心,围绕家庭暴力立法工作开展研讨,从顶层设计上,为反家庭暴力寻找突破;通过立法制定和出台反家庭暴力条例,构建刑事、民事责任一体化的综合性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公安、妇联、法律援助等部门及法院检察院的责任,形成联动机制,共同解决家暴防治问题,为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更为充分的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程科伟指出,家庭暴力既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既涉及到道德问题,也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如何整合好各方面的力量,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需要我们共同研究的重要课题。从现代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角度来看,深圳要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前海平台上,实现重点攻坚,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中,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需要紧紧把握特区的立法权,用好用足立法权,这是我们要认真研究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大造舆论,把反家庭暴力问题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研究出一些新的成果。
  马宏指出,家庭暴力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并指导市妇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和专业化维权服务,推动出台内地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等条款。今年,深圳市人大将《深圳经济特区反家庭暴力条例》正式列入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标志着深圳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会上,市妇联副主席、市妇女发展研究会会长蔡巧玉,中华女子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院长、教授李明舜,中华女子学院妇女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林建军,香港和谐之家总干事陶后华4位嘉宾,分别作了题为《深圳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对策探讨》、《域外反家庭暴力的特点》、《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概要》、《专业服务机构在家暴立法体系中的角色地位——香港和谐之家的经验》的主题发言。发言既立足本土,接地气,又着眼国内全局和国外境外的经验,视野宽广,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反家暴条例(草案)引发热议
  反家庭暴力条例2014年列入深圳市人大立法计划,深圳市妇联作为条例起草单位,以今年上半年与深圳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合作开展的持续三个月的专题调研为基础,在此次研讨会上提交了《深圳经济特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初稿,组织专家学者以及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理事长易松国就《深圳经济特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初稿从立法的必要性、依据和过程、主要内容、重点难点等方面作了起草说明,提出了一些有待研究探讨的问题。现场嘉宾结合自身的研究和本系统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角度对草案初稿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实行婚内损害赔偿制度;为保证在家庭环境里不发生暴力行为要扩大成员保护的范围;加大违法成本,加大对加害人的惩处力度;对施暴者实行社会服务令;通过法律赋予社会组织一些权利,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家暴防护工作中等等。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曙光就大家的发言进行了总结点评。他认为,目前,很多国家和地区对治理家庭暴力进行了立法,深圳市妇联发起倡议在深圳开展反家庭暴力立法,这是一件好事情。发言的嘉宾对《深圳经济特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初稿提出的意见非常好。他建议,由一个专门机构受理家暴投诉,建立诚信记录,这个记录可以发到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作为施暴人的负面清单,提高家暴的违法成本。(深圳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