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婚男反悔搬走妻要离婚被其索百万 法院判不准离

20.10.2015  13:13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汪次安 林倚萍)广东省仁化县一女子因家中无男丁,遂招翁源县一男子做上门女婿。婚后因争吵,该男子明确表示不愿再做上门女婿,并返回家乡翁源居住。女子无奈向法院诉请与该男子离婚,孰料该男子竟索要百余万元精神损失费。日前,翁源县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据翁源县法院介绍,2014年3月间,晓燕与大斌(均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因晓燕家没有男丁,而大斌却有兄弟三个,二人按照农村习俗协商一致,由大斌到晓燕家做上门女婿,3个月后,二人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并在晓燕家定居。

  同年10月,晓燕奶奶不慎摔伤住院,有孕在身的晓燕为安胎,便向大斌提出由大斌与晓燕的妹妹共同照顾老人,但遭大斌强烈反对。为此,夫妻发生激烈争吵,大斌当即表示不愿再做上门女婿,并提出离婚,当时晓燕顾及腹中骨肉,没有同意。此后,大斌便返回家乡翁源县居住,甚至在晓燕整个孕期及生产的过程中都缺席。

  2015年3月,大斌找到晓燕,要求晓燕带着孩子跟随自己去翁源生活,晓燕家人因此与大斌发生激烈冲突。经此一闹,晓燕便向翁源县法院递交诉状,诉请与大斌解除婚姻关系。

  在法庭上,晓燕认为大斌出尔反尔,违背当初的约定,并对妻子、孩子及晓燕家人未尽应负的责任,据此请求法院判二人离婚。

  大斌表示,除非晓燕支付其超百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否则其坚决不同意离婚。经法庭批评教育后,其改口称孩子尚在襁褓中,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愿与晓燕好好沟通,积极挽回婚姻。翁源县法院近日判决不准予二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