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拟签署反腐协议 与APEC联手助中国追贪

16.11.2014  17:41

  G20拟签署反腐败协议专家解读与APEC反腐网络联系—— 双拳出击助中国追贪

  据澳大利亚广播电台报道,此次G20峰会拟签署反腐败协议,备受外界关注。

  G20峰会在反腐议题上将取得哪些突破性成果?G20反腐工作又如何与APEC反腐机制相辅相成?对此,《法制晚报》记者专访了两位国际权威反腐问题专家。

  国际律师协会反腐败委员会高级副主席罗伯特·瓦尔德表示,中澳双方有望签署正式的引渡条约,让澳大利亚不再是贪官们的天堂。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东南亚与太平洋地区反腐专员谢尔温·马杰莱西则指出,G20和APEC两大反腐机制双拳出击,将助力中国的海外追贪行动。

  突破·展望 企业透明中澳有望签署引渡协议

  法制晚报:您预计此次的G20峰会在反腐合作上将会取得哪些突破性的成果?

  谢尔温:G20自2010年起更加关注反腐问题,已经发展了针对海外贿赂犯罪的执法等数个指导原则。此次G20峰会将签署的反腐败协议,有望在企业实益拥有权的更加透明化上采取行动,这对打击逃税漏税非常有利。这也让腐败官员通过空壳公司和秘密公司隐藏非法所得上将变得更加的困难。

  瓦尔德:在我看来,在此次的峰会上,真正的突破将在于中澳两国之间条约的建立,两国有望允许在两国之间引渡犯罪分子。中澳双方如果能够建立正式的引渡条约,将会大大的帮助两国之间打击腐败贪官,以及追踪澳大利亚的贪官资产。在这之前还有一些复杂的事务需要解决,例如两国法律系统之间的差异,但是这些问题终将被解决。

  机制·联系 G20、APEC 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法制晚报:您认为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与G20的反腐行动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

  谢尔温:实际上,G20还没有建立一个像APEC这样的反腐网络,建立这样的跨境反腐网络能够对一国打击海外腐败给予“重拳之击”。如果政府机构能够共同协作,简化信息和文件的共享过程,将会大大地降低调查成本。G20的反腐工作组的行动计划包括了鼓励G20国家批准和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保G20成员国能够履行其反腐的义务。当然,G20和APEC在这方面会有一些重叠。

  G20涵盖了全球主要的经济体。G20国家领导人同意在金融和经济活动中增进更多的透明度,能够降低腐败的几率。G20和APEC的反腐工作组的本质存在着一些不同。G20比较关注经济和金融政策上的合作,而APEC更加关注的是区域的自由贸易和经济合作。G20上所做的决定将会帮助像APEC这样的其他区域合作组织解决腐败问题,同时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进行反腐工作。

  瓦尔德:G20和APEC的反腐机制中有着强有力的联系。两大机制能够在成员国或是经济体的调查者和检控方中建立公开和信任的合作关系。例如澳大利亚警方和中国警方能够通过这样的平台进行有效的共享信息。确保信息和文件能够在国家间进行共享,增进调查和起诉罪犯的效率。

  追贪·成本 国际联手降低反腐昂贵成本

  法制晚报:您提到APEC等这样的国际合作网络将大大降低海外追贪的经济成本。这些经济成本具体有哪些?

  谢尔温:海外贪官资产的追回和引渡可以说是一个昂贵的过程。在调查和起诉阶段的经济成本,特别是当案件牵涉到不同国家的时候,必须纳入在不同国家涉及管理、差旅、通讯、翻译和律师、证人等人员的费用。

  在扣押和没收贪官资产的案件中,还包括资产管理的成本费用。例如,保养从腐败官员处没收的昂贵古董车、游艇或是赛马的费用是非常高的,否则管理不善的话,会面临贬值的风险。此外,腐败官员通常会聘请律师,对法院发起的引渡或是资产追回的请求进行回击,这也增加了成本。

  法制晚报:不少专家表示海外追贪的成本太高,让很多国家望而却步。您怎么看?

  谢尔温:是的,如果牵涉到的案件很复杂的话,追逃的成本将是非常高的。在采取这样的行动前,相关部门一般都会做“成本-效益分析”,评估案件成功的几率之后,才会采取恰当的战略实施追捕,并追讨贪官们所携带的非法资产。追贪所耗费的时间和费用通常都会得到回报的。

  法制晚报:有观点指出,在国际追逃中,通常情况下是“人回来了,资产却留在国外”。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在追讨资金上变得困难呢?

  谢尔温:事实的确如此,实施资产追回的情况通常是非常复杂的。因为贪官们的腐败所得可能会与合法的收入相混合。而且在一些案例中,贪官也会花费心思去隐藏他们的资产,例如通过洗钱,或是空壳公司好几层的“过滤”将钱洗白,或是其他技术让他们的资产变得难以辨认,使得追讨和没收工作就变得愈发困难。

  落点·追问“猎狐”行动增进国际反腐合作

  法制晚报:您认为这两大机制将如何推动中国的海外反腐行动,例如正在进行的“猎狐”行动?

  谢尔温:在APEC和G20框架下的所有努力将会帮助中国和其他成员国加强其反腐政策的制定,执法行动的实施,以及加强在反腐上的国际合作。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能够促进中国和其他APEC成员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和非正式合作。

  如果G20国家采用公司“实益拥有权”的原则,将会大大帮助中国执法官员追踪海外贪官在所谓的“避税天堂”隐藏的腐败资产。

  瓦尔德:像“猎狐”行动这样的海外反腐行动将增进国与国之间的反腐务实合作。举例来说,这样的网络使得中澳两国在对潜在经济罪犯的打击中展开了务实的合作,使得罪犯将非法所得转移至澳大利亚变得更加的困难。而且这些非法所得被澳大利亚政府没收的几率要比以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