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精神病发作怨先人不保佑烧祖坟引山火

23.05.2015  13:06

  梅州网讯 五华县河东镇24岁的陈某患精神分裂症,因觉得自己运气不好是因为先人不保佑,一怒之下纵火焚烧自家老屋和祖坟,由此引发山火。近日,五华法院决定对陈某进行强制医疗。

  2014年10月11日上午,陈某从外面回到家中,认为自己最近运气不好,是因为家中老人去世后没有保佑自己。陈某越想越气,竟萌生报复先人的念头:将自家的老屋和祖坟烧掉。他拿打火机和菜刀走进老屋,点燃了放置在老屋二楼一间房屋里的禾秆,将一间房屋烧毁。随后又走到老屋背后山上其太婆的坟地边,再次用打火机点燃捡到的禾秆,从而引起山林火灾。经鉴定,山林过火面积510亩,其中有林地155亩,造成经济损失35325元。后经鉴定,陈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其案发、前后及作案时均处于发病期,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放火烧毁房屋一间及放火引发山火,危害公共安全,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经法定程序鉴定陈某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遂依法决定对陈某予以强制医疗。

  (江育娇 吴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