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发出安全提醒:游泳消暑请注意安全

24.06.2014  17:51

  进入6月份以来,广州天气渐趋炎热,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6月23日)通过媒体发出安全提示:市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外出游泳时请注意安全,切勿到水库、江河等危险水域游泳。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些群众到没有安全设施的水库、河流游泳,造成溺水身亡的警情。6月19日下午,黄埔区南岗街某学校3名学生放学后到南岗街中央棉库对面沿江高速桥底游玩。期间,一名14岁的男同学自行到桥底的一个水坑游泳后溺水身亡。6月22日下午,某小学一名10岁的小学生与几名小伙伴到南沙广意路的一个鱼塘游泳期间,落水失踪。后经打捞搜救,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对多起溺水事故进行分析,绝大多数是一些青少年前往无安全设施、无人看管的水库、池塘和江河,下水游泳造成的。广州警方指出,最近广州天气日渐炎热,市民群众喜欢游泳消暑,但切记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江河、湖泊、水库等户外水域,面积相对较大,水文环境及水下地形复杂,且水中没有支撑物,很容易发生危险情况。同时,在户外水域游泳,由于没有配备救生人员和安全设施,一旦发生意外,往往很难及时施救,溺水悲剧常常发生。警方提醒: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请市民群众不要贪一时之快而忘记安全的重要性,最好是到有安全保障的游泳池游泳,不要到江、河、塘、湖、海及易发生山洪的危险水域游泳。此外,要教育青少年不要到工地、水坑、水库、池塘等危险地段玩耍,谨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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