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者获刑,开房真相不能迷航

18.03.2015  13:43

两名温州男子因工程项目未获工商部门的审批,认为工商局官员王某从中作梗,便利用网帖曝光,散播王某在任职期间到永嘉县多处酒店开房达200余次等内容。去年8月,被戏称为“开房局长”的王某不堪重负卧轨自杀。日前,两名男子均被判刑。

铁血网友“中国ufo001”表达了自己的困惑:“没有真凭实据举报官员你们不会理会,弄点真料又说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叫老百姓咋整?”还有网友戏言:举报有风险,举报要有成为烈士的心理。

网易深圳网友“happydog126”则连连追问:“问题的关键是局长有没有开房?”

官员开房是一个敏感问题,可以牵涉到公款私用,可以牵涉到不正当男女关系。正如评论员毕晓哲的感叹:一些官员开房次数,近年来呈上升和相互“攀比”之势。2014年1月份,媒体报道杭州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张垂华通过QQ聊天多年来勾引多名女性,几年间留下数百次开房记录;而被称为温州“开房处长”某腐败官员,被传闻一年开房200多次,堪称“开房之最”。

工商局官员若以公款开房私用则有追究必要;即使个人掏钱开房若有涉及不正当性关系、涉嫌利益输送等诸多问题,也有追究的必要。如果属纯粹私人无关权力滥用的开房,同样有必要调查清楚,因为谣言会止于真相。只有真相才会使得网络民意得到合理的引导,只有真相才能回应民众反腐热情。属于网络造谣的交给公安部门处理,如果属实则应启动追查,以进一步调查开房背后所有的问题,而不应让网络言论自行发酵自行审判,以至于最后真相迷失,猜忌纷飞。由此看来,适时公布真相,不论从哪一个角度而言,都是对干部的保护,也是对沸腾的反腐民意的尊重,更是对网络谣言的有力反击。

然而,网友对此案宣判结果的非议,更是暴露了当前反腐的难点所在。除了纪委极具震慑力的“打虎”外,公民举报与体制内举报都是打击腐败的重要力量。然而,体制外的举报,缺乏获取事实真相的手段与机会。当然,或有网友会指出,公众无法有效参与反腐,缘于公众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局长开房固然是个人隐私,但公职人物从接受公职的那一刻起,已然对隐私做出了部分让渡,这一点不可不知。

回到本案来看,两名发帖者已然获刑,开房真相也不能继续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