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荣誉市民”的标杆作用

27.11.2015  20:10

本报报道,在近日召开的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动员会上,提名授予工作方案正式公布。这是东莞时隔四年再次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荣誉市民提名和授予工作。与往年相比,这次的提名范围更为广泛。本次提名授予工作明确了非本市户籍人士纳入到提名范围中,在提名条件中也增加了“实际 投资 者来自市外的内资企业”。

从1996年起,东莞开始“荣誉市民”的评选,迄今已有二百多人当选。而这些在各个时期荣获“荣誉市民”的人物,无一不是对东莞作出特殊贡献、在各自的活动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关键先生”。而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授予他们“荣誉市民”的称号,让他们的突出贡献为社会所公认,为公众所知晓。而对他们贡献的肯定,对他们业绩的张扬,更表达出城市的价值走向。

以“荣誉市民”称号对某些人物进行表彰,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在所有国际城市中,几乎都奉行“荣誉市民”机制,而荣获“荣誉市民”称号的人物,通常都是对本城市作出特殊贡献的外籍人士。在上个世纪90年代,伴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城市公共活动的日益国际化,表彰“荣誉市民”这一国际惯例,也被越来越多的城市所引进。

作为中国最早一批对外开放的城市,特别是活跃的外资外贸外经活动对社会变迁、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影响,东莞不仅成为最早引入了“荣誉市民”机制的城市之一,而且,部分表现突出的台港澳人士、外资企业家和其他为东莞作出贡献的境外人士,先后多批入围东莞“荣誉市民”行列,成为东莞社会所称道的标杆性人物。

包括“荣誉市民”的荣誉称号是社会公器,其显著的公共职能体现在引导城市的行进走向,正面激励市民集体行为的合理向度,守护我们的城市行走在向上发展的路上。可以说,每一个荣获“荣誉市民”称号的人物,都以他们的贡献,他们的努力,向我们释放着正能量。

东莞业已进入创新创业的新时代,新时代需要新的声音,需要新的能量,新的标杆。在这个意义上,“荣誉市民”评选有所倾斜,即向那些担当创新创业责任,并在创新创业中率先垂范作出贡献的人物倾斜,值得肯定。显然,他们的一马当先,他们的兢兢业业,理应收获我们更多的掌声,理应收获我们更多的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