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规范“双十一”促销价

29.11.2015  11:50
双十一”网购狂欢节近在眼前,如何避免掉入虚标价格、虚假折扣的陷阱,成为“剁手党”关心的话题。鲁振旺表示,“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等使用极限词语,违反新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但是“仅限今日”“今日特惠”等宣传语描述店铺的行为,应该区分看待。

中新社发 李晨韵 摄

  中新网11月4日电(生活频道刘旭辉)“双十一”网购狂欢节近在眼前,如何避免掉入虚标价格、虚假折扣的陷阱,成为“剁手党”关心的话题。日前发改委专门发文,对“双11”购物节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卖家不得使用“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电商专家表示,“双十一”等购物节中,价格乱象屡禁不止,杜绝价格违法行为,除了相关部门的规范,还需要电商及平台承担核实、监管义务。

   发改委发网售价格提醒书 “双十一”禁用今日特惠等词语

  离“双十一”购物节还有一周时间,淘宝、京东、苏宁、国美等大型电商摩拳擦掌,迎接一年一度的网购盛会,价格战、促销战纷纷打响。对于网购一族来说,早已开始精挑细选,准备一到时间就下单。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以下简称提醒书),给一些不法卖家敲响警钟。提醒书规定,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行为,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同时,提醒书规定,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也在禁止范围内。

  事实上,此前相关部门已多次规范电商价格行为,发改委6月份发布《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规定经营者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此外,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广告法,明确定义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引人误导等内容均属虚假广告。

   电商联合承诺“不售假不刷单” 监督作用仍需加强

  昨日,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等20多家电商平台和130多位网店经营者联合签名,承诺“诚信守法经营,不售假不刷单”。每到“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促销季,商品价格水分大的问题就屡遭吐槽。

  一些商家大玩虚标原价、先涨价再打折、刷单等“猫腻”,导致商品的价格不但没折扣,甚至高过平日售价。在每次电商集中促销后,工商、质检等部门都会迎来大量投诉。

  即使是平日,打开一些大型购物网站,“今日特惠”、“全网最低价”、“错过今天再等一年”等宣传语也很常见。电商专家、上海万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CEO鲁振旺表示,电商营销价格乱象很多,甚至大的B2C公司也有不规范,价格不透明导致这种情况频发。

  “平台有监督的义务,先提价再降价的情况能监测到,尤其是‘双十一’的集中促销,可以监督到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技术方面难度也不大。”鲁振旺表示,发改委出台相关文件,一定程度上能改善购物环境,但是仍需电商加大监管力度。

  知名IT评论人士洪波对中新网生活频道表示,发改委、工商局等部门从制度方面进行规范,具体的操作还要靠平台和商家。“比如虚假折扣的问题,平台掌握一个商品的长期价格,如果出现异常,可以拒绝商家的折扣率。”洪波表示。

  此外,鲁振旺表示,“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等使用极限词语,违反新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但是“仅限今日”“今日特惠”等宣传语描述店铺的行为,应该区分看待。鲁振旺说:“如果确实只稿一天特价,这种说法就不坑人。关键不在词语,而在于商家的行为是否有误导性。

来源: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