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发现“四风”线索 挖出违规操办婚宴 ——辽宁省辽阳县兴隆镇腰老窝村党支部书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11.05.2016  12:53

  为儿子办婚宴,酒席分两场,共计39桌,其中17桌挂靠亲家名下“躲猫猫”,辽宁省辽阳县兴隆镇腰老窝村党支部书记许志勇被给予党纪重处分。

  2016年3月14日上午九点多,辽宁省委第九巡视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许志勇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巡视组当即将线索移交辽阳县纪委进行调查。十点半左右,县纪委调查组人员到达婚礼现场。当时,婚宴已接近尾声,从现场情况看,当天的婚宴桌数为22桌,礼账上的记录也与22桌的情况相吻合,而省委巡视组接到的群众举报却是39桌,那么其余的17桌在哪里呢?

  调查组人员到村里与20多名党员进行调查核实,查找消失的17桌。几经辗转,调查组终于从地税部门提供的当天酒店发票中,发现了问题。原来,这消失的17桌是许志勇以亲家的名义办的,此次婚宴的实际桌数正是举报中所说的39桌。调查组从许志勇提供的礼单上逐人查对,其中有22名本村党员和14名与许志勇家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普通村民参加了此次婚宴,合计赠送礼金6600元。

  另经核实,许志勇为其儿子举办婚庆事宜未向所在镇纪委申报。而在2016年1月17日,许志勇二儿子许广硕借乔迁之名,在酒店摆席11桌,共收礼金21200元。其中收取本村15名非亲属党员及村民礼金2700元。乔迁宴前,许志勇大儿子许广强找到腰老窝村原村主任许承洪,用村里的广播进行通知。期间,许志勇都未进行制止。

  根据省市县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的相关作风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以婚庆、丧葬之外的名义操办宴请等事宜,而在操办婚丧事宜时必须向组织报备登记,并严格控制规模,更不能动用公款公物甚至借机敛财。

  2016年3月25日,辽阳县纪委依纪给予许志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礼金,并上缴财政;给予许承洪党内警告处分。(阴力娜)

  剖析警示

  坚持和深化反“四风”,每年要有新招数。对巡视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就是有效管用的新招数。巡视工作树立的威信,使许多群众都相信巡视组,积极向巡视组举报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并查清许志勇违规办婚宴问题,就是巡视监督起了作用。

  婚丧喜庆宴请宾朋本是人之常情,可有些党员干部无视纪律和规矩,讲排场、比阔气,到处打招呼、下请柬、发通知,大摆宴席,借机敛财。从问题查处情况看,许志勇身为党员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年多后,依然不收敛、不知止,耍花样、搞变通。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带坏了村风、民风,是一起典型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纪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和人民的监督“探头”更是无处不在。中央强调正风反腐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说到做到、言出纪随。在这样的氛围下,任何党员干部触碰“底线”,违反纪律,都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