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保险上高速发生追尾 车主谎报警情误导民警

30.06.2016  01:23

同一起追尾交通事故,两次不同的的报警电话,让已赶在出警路上的高速交警顿生疑虑。决然赶到事故现场的民警,发现二次报警所言完全不符。真实情况如何,请看韶关高速交警的调查。

6月26日11时,乐广高速韶关段南行K55处发生一起小车追尾事故,后方小轿车不能行驶。接到报警后的高速三大队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途中要求接线值班员通知拯救队赶往现场共同处置。

民警就在离事故现场还有10公里时,又接电话称追尾事故双方已自行处理赔偿事宜,并已将车辆驶离高速。副中队长汤晓星凭多年的工作经验和责任心,分析追尾事故后的车辆即使能开也十分危险,双方自行解决赔偿中间仍会有许多矛盾要调解。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民警决然坚持赶赴事故现场了解实况。

到达现场发现,情况并非象值班电话反馈的那样。事故中悬挂广东惠州牌号的追尾小车车头严重脱落变形,零件散落一地,无法正常驶离现场,而前方被追河南牌照的小货车也因左后工具箱被撞变形卡死了后轮胎。双方车主就在没有足够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下坡路段的路肩上商量起赔偿事宜。

民警立刻将警车停放在事故车辆后方,拉响车载警报,摆放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措施后,立即要求拯救赶赴现场协同处置。

在调查驾驶人时,发现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方小车并未购置车辆强制保险和任何商业保险。在没有保险公司赔付的情况下,驾驶人为逃避交警的查处和拯救拖车的麻烦,后面又报警慌称“事故已协商解决,车已开走不必拯救”。民警查收了双方驾驶证、行驶证,等拯救队员将事故车拖离现场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回乐昌驻警点作进一步的事故调查处理。

交警提醒: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后,首先要努力将车辆尽量移动到应急车道或安全区域停放,在做好后方足够距离的安全警示设置后,司乘人员要迅速移到护栏外以外的安全地带,迅速报警简要述明“事故路段、人员伤亡、车辆损坏、驾乘人员多少” 等情况,以便110指挥中心快速作出拯救指令,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将事故损失减到最小。

(陈玉升 编辑: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