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取得会计证次年起应参加继续教育

09.07.2014  11:12

  读者钟先生:我在读大一,今年拿到会计证,请问是否要参加继续教育?

  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