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取款10万分得酬劳3万,算不算参与诈骗?

14.12.2015  23:25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文,通讯员汪次安、曾松林报道:去年10月,韶关始兴年逾七旬的夏阿婆被人以儿子朋友的名义骗走人民币10万元。同年底,帮助犯罪嫌疑人“铁头”取钱的男子梁益被警方抓获。日前被告人梁益在庭审时辩称自己只负责取款,并不知道款项的来源。“帮人”取钱,算不算参与诈骗呢?

羊城晚报记者从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了解到,2014年10月初的一天,一名外号叫“铁头”的男子(在逃)找到身在茂名市的被告人梁益,拿出几套橡皮筋包扎好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要求梁益负责到银行取钱,每取款1万元现金可分得提成3000元。

同月24日,“铁头”致电给身在韶关始兴的七旬老人夏阿婆,自称是她儿子朋友。夏阿婆误以为对方是自己儿子的朋友“许总”,便以“许总”相称。

得到夏阿婆的信任后,“铁头”于次日再次致电夏阿婆,称其儿子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急需用钱解决此事,让夏阿婆帮忙。夏阿婆信以为真,当即汇款5000元至“铁头”提供的银行账户。

尝到甜头的“铁头”变本加厉,再次致电夏阿婆,称其儿子又被公安发现吸食毒品,先后共骗得夏阿婆人民币10万元。当“铁头”再次要求老人汇款时,夏阿婆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骗得夏阿婆10万元后,“铁头”电话通知梁益前往银行取款,梁益随即从茂名赶到广州,取出款项后留下30000元作为报酬,将余款汇至“铁头”指定的账户。同年12月初,警方在广州天河一出租屋内将梁益抓获,同时缴获了涉嫌作案使用的诺基亚手机1部、银行卡9张、身份证3张。

被告人梁益日前在始兴县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时辩称,自己既没有打电话给本案的被害人夏阿婆,也不知道自己在广州支取的钱款为诈骗所得。

始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被告人梁益确有参与打电话给被害人夏阿婆,因此被告人“没有打电话给被害人”的辩解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法院同时认为,被告人梁益作为一名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应当具有正常的辨认能力,其长期持有多张他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并专程远赴异地取款,事后逗留当地,不符合常理;根据被告人取现及转账的视频,被害人夏阿婆三次汇款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被告人始终没有离开柜员机,而是在附近徘徊等待,被害人所汇款项一旦到账,其即进行支取或转账操作,转移赃款,并将部分现金用事前准备的橡皮筋捆扎。从被告人梁益上述有预谋有计划的异常行为,法院庭审认为可以看出被告人对其支取款项的非法来源是明知的,因此“不知道支取的钱款系诈骗所得”的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始兴县法院认定被告人梁益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前5个月中央企业完成投资1.7万亿元 同比增长12.5%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王希)国务院国资委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1至5月,中央企业完成投资1.新浪广东
农业农村部部署高温防御工作 落实抗旱保苗关键措施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于文静)据中国气象局新浪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