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 医保基层首诊优惠

16.07.2017  08:12

  7月15日起,广州将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昨日,广州政府网正式公布了关于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医保、医疗行业人事薪酬、分级诊疗制度、医疗机构协同发展和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7个方面,提出实施药品价格“零加成”、药品集中采购、院长年薪制、试点医疗联合体、医保基层首诊优惠等措施。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药品集中采购

  医疗费用改革是本次新医改的重点内容。为控制药品价格,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新医改提出,从7月15日起,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因取消药品加成造成的合理收入的减少,方案提出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承担80%、财政补偿承担10%和医院自行承担10%的比例来弥补,其中,财政补偿部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同时,方案提出广州地区公立医院药品将实施带量集中采购,由市人社局来组织协调,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来具体组织经办,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平台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控制药品(医用耗材)成本。

  此外,新医改方案还提出要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占比,实现2017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医用耗材降到20元以下。到2018年底,医疗费用增长率、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9%,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7%。

  除了药品价格,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方案也提出了调整。新医改方案将门诊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同时提出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对于个别专科医院,将实行“一院一策”,特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将实行差异化定价。此外,在2017年和2018年期间,医疗服务价格将每半年调整一次,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推广“农村居民门诊一元钱看病”新模式

  此次新医改方案提出要强化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具体包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构建两方面。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方案提出要全面推行门诊按人头付费和住院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据悉,2017年广州地区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150个左右。同时,方案也提出将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的研究及准备工作。

  在城乡一体化医疗体系构建方面,方案提出要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同时还创新提出了要推广“农村居民门诊一元钱看病”的新模式。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新医改方案对公立医院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减少对公立医院具体事务的管理,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将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公立医院也将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和医疗联合体等还可探索建立理事会制度、院长负责制和监事会制度。

  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方案提出鼓励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提出医保支付与分级诊疗相挂钩、医保基层首诊有优惠等,推动财政补偿资金向基层就医患者倾斜,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到2017年底,实现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实现下降。

编辑: 许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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