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将对罪犯量刑有发言权

02.03.2016  11:03


受害人将对罪犯量刑有发言权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布省内首份《刑事速裁案件审判白皮书》。

 

海珠法院刑事速裁案件的平均审限为5天,大大缩短审判时间。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为了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该院明确规定案件受害人参与庭审并发表陈述的制度。对于能否从轻判处罪犯,受害人有了一定的发言权。

 

广州作为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之一,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获得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率先开展刑事速裁试点速裁案件5天内可完结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一审受审数近年来稳定在1500件到1700件左右,刑事审判法官年人均办案在300件以上,案多人少的矛盾始终是个问题。

 

海珠法院自2014年8月在全国率先着手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司法实践,海珠法院积累了大量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判经验,因而向社会发布《刑事速裁案件审判白皮书》。

 

自2014年8月1日试行刑事速裁程序以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珠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399件,每个法官每年审结刑事案件338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结的案件有817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4.05%,每个法官人均每年办结普通案件115件,平均审理期限为54天;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刑事案件有1132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7.19%,每个法官人均每年办结简易案件159件,平均审理期限为12天;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的刑事案件总数为450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8.75%,每个刑事法官每年平均办结刑事速裁程序案件63件,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审理期限平均为5天。

 

海珠法院刑庭庭长周征远介绍,该院审结的刑事速裁案件类型集中于危险驾驶、盗窃罪、毒品类犯罪和故意伤害罪,该四大类罪名共审结399件,占全部审结速裁案件的88.67%。而在全部速裁案件中,危险驾驶的适用比例最高,该类案件审结数为177件,占全部审结速裁案件的39.33%;其次是盗窃案件,为155件,占全部审结速裁案件的34.44%;再次是毒品类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分别为42件和25件,各占9.33%和5.56%。

 

受害人参与权受保障可发表影响性陈述

 

海珠法院的试点工作有多项开创性探索。第一,该院结合审判权运行机制及法官员额制改革,制定内部刑事速裁操作规程及量刑指引,速裁法官可对危险驾驶类案件的被告人决定是否免予刑事处罚,可对其他速裁案件的被告人自主决定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无需报批。从海珠法院的实践来看,权力下放后审结的速裁案件已全部做到当庭宣判,上诉率低于1%,抗诉率为零,且基本在受理案件后三日到五日内审结,同比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庭审,刑事速裁庭审时间一般为前者的二分之一。(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通讯员 周征远 林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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