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倍增 破案用时锐减

16.07.2015  12:45


受理案件倍增  破案用时锐减

来源:南方日报

 

 

 

 

□高明“一门式”综合执法改革近半年,多方面成效显现  □将30个部门行政执法职能集中于一个平台,从各自为政到形成合力  □引入立体监督机制,让每一个行政执法案件在阳光下运转

 

    高明多部门联合执法。叶能军  摄

 

   

 

 

从1月30日开始,高明区启动运行“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在佛山五区率先推开综合执法改革。改革实施近半年来,在不调整当前行政机构设置、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探索出一条综合行政执法的新路,初步实现了群众举报更积极、执法监督更到位、执法行为更规范、“两法衔接”更畅顺、打击非法更有力、社会治理更有序等目标。

数据显示,平台运行半年已累计成功处理线索、案件1108件,同比增长106%;“两法衔接”平均立案时间不到2天,移交案件平均破案时间为11.6天,比改革前缩短51.9天。在受理案件大幅增长的同时,行政执法争议却大幅下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等,较近4年同期平均水平减少了44%。

从各自为政到形成合力

据高明区法制办负责人介绍,高明“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于2014年10月开始筹建,今年1月8个重点单位投入试运行,3月全面推开使用。

这一平台依托高明区稳定运行多年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搭建起“一门式”综合执法网、“一门式”综合执法应用系统和“一门式”行政执法记录仪系统三大子系统。

其中,“一门式”综合执法网服务于群众,统一受理登记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一门式”综合执法应用系统服务全区30个行政执法单位,以及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法制部门、检察机关,对全区行政执法线索及案件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移送、统一监督;“一门式”行政执法记录仪系统服务于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满足其现场执法、移动稽查需求。

该平台的最大特点,是把全区30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集中到一个平台上,实现全区行政执法资源的整合,同时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构建起案件办理的自动移动、联合执法和问题共商三大机制,形成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之间的合力。

平台运行近半年来,高明区通过该平台处理的线索及案件达到了1108件,同比增长106%。而办结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达300多宗,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均立案时间不到两天,比改革前缩短了90%以上。

上述负责人指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后,特别在食品安全和环保领域执法中,有效杜绝了“有案不立”、“有案不移”和“以罚代刑”等问题,改变了行政机关取证达不到刑事追责要求等技术性障碍。

以5月6日高明区法院判决的首宗环境污染涉刑案件为例,通过“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高明的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迅速对接,从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到公安机关展开调查仅用了不到12个小时。在另一单“两法衔接”案件中,从环保部门巡查发现存在环境污染的小作坊,到高明警方抓获并刑拘小作坊的老板,历时仅两天多。

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监督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与一些地方的综合执法改革对机构和人员进行大幅调整不同,此次高明的改革既不改变行政执法单位架构也不调整执法人员编制,既不突破法律规定也不颠覆各执法部门现有法律文书框架,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理念,辅之以到位的监督,以期实现改革目标。

在高明区“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架构下,一条案件线索可以在平台上“自动分流”到对口的行政执法单位,但流转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如果案件线索流转2次后仍有争议,则由该区法制办裁定专门的行政单位办理。如此一来,群众举报将不再在各部门之间遭遇“踢皮球”的尴尬,而举报线索的自动流转也避免了举报人的奔波之苦。

而以案件线索为主线,同样通过这一平台,高明区纪检监察、检察院、法制办等监督部门,可对全区30个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流程、执法消息进行全程实时监督,构建起执法部门内部监督、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等立体化监督机制。

笔者在高明区法制办工作人员对平台的现场演示时看到,每宗案件的物证、书证、现场勘察记录、鉴定与检测结论、各类审批文书与处罚决定书等执法证据,该法制办均可实时查看。高明区纪委、区检察院也有这一权限。这一平台还会自动记录对案件的所有操作动作,监督部门通过平台可看到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址、对案件做了什么操作。

这样一来,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出现的程序不规范、实体不公正乃至违纪违法等行为,相关的监督部门可以及时进行纠正乃至进行查处。

■解读

从各自为政到形成合力  改革成效体现在何处

高明“一门式”综合执法改革实施半年来,实现了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办结和网上全程监督,各个行政执法部门从各自为政到形成合力,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大大提升了全区执法规范水平、综合执法效能和社会治理能力。

群众举报更积极举报案件宗宗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通过建立“一门统筹、有诉必应”机制,高明对群众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宗宗有回音”,大大增强了群众举报行政执法领域违法行为的积极性。

统计数据显示,自今年1月份平台启用以来,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从1月份的4件,逐月递增到6月的169件,增强了全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加上行政执法部门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案件线索,半年来,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共受理违法线索及案件1108件,同比增长106%。

执法监督更到位实施“三位一体”监督

通过“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高明对行政执法实施“三位一体”监督,包括各部门内部监督、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有效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为全区执法队伍创造出一个秉公执法、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在部门内部监督上,通过把案件的物证、书证、现场勘察记录、鉴定与检测结论、处罚决定书等证据全部上传到平台系统中,各个部门的领导及执法人员对本部门查办的案件可实时查询,对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可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

在监督部门监督上,高明区纪委、区检察院、区法制办等部门可对每个案件的行政执法全程实时监督,可有效排除执法人员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减少各类行政矛盾纠纷的发生。比如,自这项改革铺开以来,区法制办对18宗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监督提醒,区检察院受理了行政执法类职务犯罪线索5件,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

在社会监督上,举报人在“一门式”综合执法网进行投诉后,一旦获得受理就会收到一个案件受理编号,凭此编号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案件处理进度及处理结果,对案件查处进行倒逼。

执法行为更规范行政执法争议大幅下降

通过全方位的执法监督,高明实现了从线索收集、案件录入到办案流程的规划化管理,将以往“事后”法律监督前置延伸到行政执法的全部执法过程中,每条执法线索、每件涉罪案件都来源清楚、流向清晰、处理及时、结果明确,由此大大减少了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自今年4月启用执法记录仪以来,全区各执法部门在执法现场拍摄的225段视频、15段音频、216张照片,经严格审查无一发现不规范行为。

行政执法争议大幅下降,自改革以来,全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宗,同比改革前下降35.7%;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8宗,同比下降60.6%。从更长的时间跨度看,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较近4年同期平均水平减少了44%。

“两法衔接”更畅顺刑事立案数大幅增长侦破时间大幅缩短

通过“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高明建立起多方协同的联合执法机制,初步消解执法部门之间多头执法、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等不良现象,提高了执法单位系统互联、信息互通和执法互动的水平;畅通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刑事司法部门之间各环节的衔接,原来的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半年来,全区移交“两法衔接”案件和立案数均大幅增长,刑事立案率为97.01%。其中,案件移交速度大幅提高,目前“两法衔接”平均立案时间不到2天,比改革前立案时间缩短90%以上;案件侦破时间大幅缩短、破案率大幅提升,移交案件平均破案时间为11.6天,比改革前缩短51.9天,破案率为76.9%,比改革前提高近30个百分点。

打击非法更有力应罚则罚  有罪则刑

依托“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高明30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在行政执法中既可是牵头部门,又可是配合部门,形成了点对点、点对面的合作执法机制,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对监管对象实现了应管则管、应罚则罚。

在此机制下,围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高明区环保局与区农林渔业局建立起一对一的禽畜养殖业联合执法机制,与区交通城管局建立起一对一的油烟整治联合执法机制。围绕安全生产监管,高明区安监局与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消防安全大队建立了“1+3”联合执法机制。

比如,今年4月份,高明区环保局在开展村级工业集聚区环保排查时发现,17家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小型家具厂同时也没有办理安全、消防、建设等部门的手续,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该局当即通过平台,联动安监等部门,对这些厂实施强制生产,第一时间消除了安全隐患。

通过实施“两法衔接”,涉嫌犯罪案件由以往行政执法部门调查终结后移交转为立案调查阶段移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由“前后接力”转变为“同步运行”,使得每宗涉嫌犯罪案件司法机关介入时间比以往平均提前了两个月,实现了有罪则刑。

比如,今年1月份,高明区环保局巡查发现了一家小作坊涉嫌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该局通过平台第一时间将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同时介入调查。三部门各司其职,检察院指导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公安机关控制当事人和现场,环保执法人员则按规范进行证据采集。这一案件后来由高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对两名违法行为人判处拘役和罚金。从案发到一审判决,仅用时3个月。

社会治理更有序形成立体化社会治理网络

通过“一门式”综合执法改革,高明的行政执法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形成了合力,监督监察部门则对办案流程及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由此,高明基本形成了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以监督执法为基础、以联合执法为保障、以刑事打击为手段的立体化社会治理网络。

于行政执法部门自身,通过改革,减少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降低了行政执法领域违法、渎职、贪污、贿赂等情况发生的频率,正在推动高明形成风清气正的行政执法工作局面。

对企业、市民等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细胞,通过改革,有效打击了盗伐林木、恶意欠薪、非法行医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投诉热点问题,提升了相关群体的法律意识、抬高了违法犯罪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和震慑效果。

■展望

拟用大数据

为行政执法提供支撑

在高明“一门式”综合执法改革牵头部门的设想中,在改革取得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高明将探索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为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再添动力。

计划打造行政执法大数据库

据高明区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以现有的平台为载体,高明下一步计划将每宗案件受理、立案、审批、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执行等全部办案流程信息永久保存,构建案件云数据库,通过注入数据分析工具,为今后开展综合执法提供指引,为各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比如,在持续收集、保存行政执法信息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大数据、云平台等先进理念,从关联的数据信息中分析执法各领域的执法重点、难点、薄弱环节,提升执法的预知预警能力,探索“人在干、云在算”的执法模式。

同时,高明也计划运用行政执法大数据,完善全区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第一步拟将有关企业与个人行政处罚信息在全区各行政部门内部共享,下一步计划开放给社会进行监督。”该负责人说,目的是让守法行为受鼓励、让非法行为受惩戒,在全社会形成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

建完善执法考评机制

“一门式”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减少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降低了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既是对干部的约束,更是对干部的保护与爱护。

在延续这一局面的同时,高明下一步计划针对单位和个人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提升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继续提高执法质量,另一方面则让能干事的干部脱颖而出。(记者:叶能军  通讯员  程洪波  侯权)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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