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镇政府官员受贿获缓刑 考验期再贪征地补偿4332万

08.05.2015  11:21

  南都讯  今年47岁的从化市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梁伟强,曾因征地补偿受贿案获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利用职务之便,与人合谋在两个征地项目工作中,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高达4332万余元,昨日被控贪污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昨 日,身材发福的男子梁伟强坐在广州中院的被告席上过堂,他的亲友将法庭的旁听席几乎坐满。庭审披露,梁伟强原本担任过从化市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的主 任,但在2008年时,他由于在一起征地补偿事宜中受贿15万元,被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有了受贿罪前科的梁伟强,事后并未被开除公 职,只是被降级处理,成了鳌头镇经济发展办的副主任。

  昨日检方称,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梁伟强又在2009年至2012年间,利用自 己担任鳌头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与时任鳌头镇经济发展办的另一名副主任李志威、鳌头镇村民张某、李某等人合谋,在鳌头镇经济发展办 负责的两个企业向当地农村征地过程中,先由村民张某、李某出面向当地农民以较低的价格买地。

  之后,梁伟强和李志威在负责土地丈量、地上青苗和附着物统计和数据上报审批过程中,虚报夸大以多获征地补偿款。与此同时,还收集或借用没有发生征地事项农户的身份证来接收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款。

  检方称,梁伟强等人通过负责的上述两个征地项目,共计非法获得国家征地补偿款4332万余元。

  2014年初,检察机关获得了梁伟强等人涉嫌犯罪的线索。2014年3月24日,梁伟强接到通知主动到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接受调查。昨日在法庭上,梁伟强承认了上述基本事实,但他认为自己贪污的金额没有那么多,只有1200万元左右。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检 方还披露,梁伟强在其中一个征地项目过程中,将实际征地面积为500亩的项目上报成1300多亩,差额甚大,为了能通过分管副镇长刘建中、镇长周日会的审 批,梁伟强被指分别向刘建中行贿价值103万元的土地股权,向周日会行贿人民币50万元。梁伟强在法庭上称,是镇长周日会明确告诉他,希望他能从征地项目 上搞些钱出来的,说要用在自己工作调动上作为活动经费。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实习生  林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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