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中的中国私人财富管理行业

22.09.2015  09:30
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发展机遇时期。最后,国家养老资产管理,以及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健全,需要财富管理行业提供能够跨生命周期和经济周期的解决方案。监管应该对从事财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在专业技能方面设置了门槛,要求管理人具备专业的能力。

原标题: 变革中的中国私人财富管理行业

  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发展机遇时期。根据发达国家过去200 年的发展经验,工业化完成之后,产业资本的初步积累完成,财富管理行业就会呈爆发式增长,成为部分产业资本转型金融资本时的重要中介。中国也不例外。首先,社会财富在过去20年迅速积累,为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供给基础。据瑞士信贷数据,截至2014年6月,中国家庭财富总量达到22.2万亿美元。就社会财富增长速度而言,我国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人均财富增长率接近到全球平均水平的4倍。其次,国家经济结构处于一个转型时期。实体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需要社会资本的参与和支持。财富管理行业的买方价值的体现,通过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社会资本的形成和集聚。第三,企业融资模式正在调整,从传统的通过银行业进行的间接融资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的直接融资转变,两者比例关系逐步优化。大量社会财富必将从储蓄向投资的配置调整,通过“拥抱大资管时代”的需求,为财富管理行业创造了巨大需求。最后,国家养老资产管理,以及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健全,需要财富管理行业提供能够跨生命周期和经济周期的解决方案。

  财富管理模式仍存在一些明显问题

  在此背景之下,财富管理行业规模扩张迅速。但是,目前国内的财富管理模式,特别是私人(或高端)财富的模式仍然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首先,市场仍处于简单需求的初级阶段。如果我们将国外的私人财富管理的历史发展的历程进行划分,可以划分为“产品销售”,“财务咨询”,“财富管理”三个阶段。严格来说,中国目前大部分的财富管理模式仍处于一个“产品销售”阶段。这体现在,一方面,客户端过度追求财富的增值,需求仍停留在对投资产品而不是投资方案的认识,因此缺乏长期财富规划。另一方面,机构端受限于经验不足以及迎合市场的需求,多采用的是价格主导的经营模式。主要体现在经营重点放在理财产品的销售,对于投资咨询服务的重视有限。因为存在产品销售导向的激励机制,即使私人理财顾问在为客户做财富规划的时候,很难做到独立、公正性的建议,这就违背了私人财富管理的宗旨。

  其次,产品导向的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产品广度和深度不足。各大私人银行提供的产品的类型、期限、收益区间都大同小异。主要原因是银行受到分业经营的监管限制很严,限制了银行对产品线的丰富。第二,产品同质化,差异化产品和创新性产品缺乏。与客户的风险识别并不完全匹配。第三,商业银行是国内主要私人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但其对私人银行业务的重视仍待提升。国内私人银行部门多隶属于个人金融或者零售金融板块,属于二级部门,独立性和重要性不足。相比,国外私人银行的地位很高,多以一级部门进行。

  财富管理的定义将更广泛更个性化

  如果定义今天的市场是财富管理的1.0时代,那么在财富管理的2.0时代,我们会期望什么样的变化呢?首先,客户不会满足于某一产品,需求之多样化。财富管理的定义将变得更广泛更个性化。英国的《现代经济学词典》定义财富为“任何有市场价值,并可用来交换货币或商品的东西都被认为财富,包括实物资产、金融资产,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技能,扩展到对基础服务的享受、医疗和教育等”。除了投资理财,私人财富管理提供的是能让富人产生心动的诸多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家庭和谐、风险管理、保险、遗产规划等都是财富管理的一部分。同时,中国富人对财富的观念也会发生改变。第一代创富的和第二代继承财富的对财富的观念也会产生很大的变化。

  当然,财务投资相关的服务仍然是财富管理的重点。但是,高净值人士的投资偏好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首先,虽然中国富人仍然在不断地追求财富的渴望之中,高净值人群的投资风险偏好会更趋稳健。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中国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财富管理首要目标从2011年的“创造更多财富”悄然变更成2013年的“财富保障”。其次,高净值人士的资产配置趋向更加多元化。虽然从资产配置的比例来说,房产仍然是大部分高净值人士的,占比比较高。但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更加完善,投资产品的选择更加丰富,多元化资产配置的概念必将深入民心。最后,对于财富管理机构的依赖程度会增加。市场投资环境的复杂度、投资产品的多样化在不断增加,意味着中国的高净值人士对于专业机构和人士的依赖更强。

  应发展第三方独立理财顾问

  对于财富管理机构来说,伴随着客户的需求的变化,服务模式也必将产生变化。之前,资产管理端和财富管理端相对较独立。近几年,传统的资产管理公司如基金、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纷纷试水财富管理市场;另外,通过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的销售,市场涌现许多拥有客户资源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很明显的趋势是行业内各个领域的机构都在根据自身的业务局限进行补充,即缺客户和资金的补充财富管理模块,缺项目和产品的补充资产管理模块,形成资产管理端、财富管理端的“逆向迁徙”现象。比如说,基金公司具有较强的资产管理能力,大力发展高端客户的管理功能;而第三方理财机构拥有客户端的优势,通过合作和并购发展其资产管理能力。

  但是,资产和财富管理端的发展,哪个对于一个机构来说更为重要呢?首先,财富管理端和产品端应该适当分离。财富顾问的建议应该更加中立化,更多关注资产配置和客户的需求相吻合。其次,如果客户的需求趋向非常多样化,任何一个理财产品供应端都不可能提供市场所需的全部产品,亦难满足客户的全部配置需求。客户资源将越来越集中于财富管理人,而不受产品供应端控制;客户将实质性掌控于财富管理机构,而不再属于任何产品或资产供应端。最后,分业经营的壁垒正在逐渐打破,这点始于平安银行,逐步形成保险、证券、银行、信托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这样提供足够的土壤发展国外流行的第三方独立理财顾问。真正的第三方独立理财的原理和医院中的医药分离一样,让投资咨询(医生处方)和投资产品(药)进行分离,使得投资顾问的建议更加从客户本身需求出发,更具独立性。独立理财顾问在美国财富管理市场拥有60% 的份额。在英国,第三方理财公司业务规模甚至超过银行。而在与内地文化同根同源的我国香港,第三方理财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才出现,现在已经约占市场30%。中国内地的市场份额有多少呢?1%尚且不到。况且,中国目前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独立理财机构,更像是金融产品的销售公司。

  未来私人财富管理市场的发展趋势

  未来私人财富管理市场发展有什么趋势呢?我的预测与服务客户的分类更具细化相关。客户资源对于机构而言至关重要的。整个行业对于各种定义的高净值客户的竞争已趋白热化。私人银行客户的定义通常是可投资金额600万以上的客户。目前一些第三方将高端客户定义在300-600万之间,有的甚至定义了60-600万的大众富裕阶层这样概念。对这水平线上的客户的争夺非常激烈,也就意味着进入财富管理机构的服务对象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可以向财富规模的两端继续延伸。首先,私人银行能否普惠到大众阶层呢?可以,一些私人银行的理念和服务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延伸到普罗大众。另外一个方向是在超高端富豪家族进行精耕细作,为具体的客户提供更为私人定制、量体裁衣的服务。

  互联网私人银行服务主要旨在规避私人银行的准入门槛,将私人银行服务推向更为巨大的消费群体。目前这类服务主要出现在美国,具体形式有两类。第一类是账户管理类平台,以“Personal Capital”和“Sigfig”为代表。提供账户管理建议,将客户各类金融账户(储蓄类、信用卡、股票、基金、信托、保险、及退休金账户)联系一起,通过可视化面板呈现出来。另一类是资金管理类平台,以“Wealthfront”和“Motif Investing”为代表,提供资产管理建议。平台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将客户委托管理一定数额的资金进行有效的资产配置。互联网私人银行服务的主要特点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服务渠道;以自动、智能的算法为用户提供服务,显著降低了服务成本;操作简单,用户无需过多的金融知识便可独立进行理财;资金门槛低,普遍门槛在数百美元左右;大多拥有移动应用,用户可充分利用碎片化的时间与碎片化的资金进行理财。

  超高端富豪家族服务的发展趋势联系到一个崭新的概念,即“家族办公室”。简单说,家族办公室就是一个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注于一个财富家族的投资及私人需求等事务的私人公司。关注的问题不局限于财务问题,同时关注一下软性问题如家族和睦、家族教育、健康、慈善、礼仪、管家服务等。中国很多家族财富仍然掌握在第一代财富创造者,关注财富增值,传承压力小,对于家族事务,如家族治理,兴趣不大。能实现财富保值和增值的投资型家族办公室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会是中国富豪家族的选择。目前在江浙一带流行的一些家族在家族企业之外设立独立的投资实体或机构进行金融市场投资的模式其实就是一个家族办公室的雏形。这意味着精简式的投资型家族办公室在中国存在巨大的机会。与国外正规的家族办公室相比,这些平台的模式缺乏的是统筹合理、管理规范、标准一致的投资流程。这也意味着对于众多的财富管理专业机构将面临巨大的外包式投资功能提供商的机会。

  相对而言,对于私人财富管理市场的监管远落后于市场的发展。银监会尚未出台系统的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条例或业务指引,仅在2005年针对个人理财业务规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框架下,提及私人银行业务的定义和对象。目前尚没有针对高端财富管理业务(如私人银行)规范的相关法规。监管主要面临两个困难。首先,参与私人财富管理的金融机构种类众多,分属不同的行业。而在中国金融产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监管主体不容易确定。其次,私人财富管理业务模式在国内尚属新鲜事物,监管者对这些业务的熟悉尚有一个过程。但总的来说,监管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的两个方面。首先是财富管理人的忠诚义务。财富管理本质上是基于信任而履行受托职责,所以管理人应当以实现投资人利益为最高目的,不得与投资人利益发生冲突。其次是财富管理人的专业义务。管理人应当充分发挥专业投资管理价值。因此,监管应该对从事财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在专业技能方面设置了门槛,要求管理人具备专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