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古溪村违法用地再调查:百余亩巨额收益去向成迷

30.06.2014  11:00

2014年6月18日下午,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古溪村。

49岁的村民李楚忠把记者带到村路旁一排矗立的高楼前,说这里就是记者当年拍过照的地方,“那次来,这里刚刚填平农田,土地上还没建什么”。

2001年4月23日,为核实李楚忠等15名村民向《法制日报》举报该村存在大量违法出让和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况,记者从北京赶赴古溪村调查。转眼13年过去,李楚忠仍在坚持不懈地举报古溪村土地违法问题。

两级国土部门缄默不答

古溪村位于粤东平原。1985年,这个行政村在册登记的耕地面积为1720亩。

记者当年步入古溪村时,聆听过十几名村民讲述村支书如何“卖地”;看过村民丈量并绘制的“古溪村耕地非法卖地及占用平面图”;看过村民出示的“卖地”证据;在田头拍摄了买地者摆放的“伯爷神位”;还拍摄了被“卖掉”的农田地块……

2001年5月26日,记者以《古溪村到底卖了多少地》为题,报道了古溪村村民找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请求制止村委违法“卖地”、清理村级财务、公布村委历年“卖地”款收支、清查村干部收入来源的情形,还记述了记者采访政府有关部门的详细过程。

13年来,古溪村十几名村民陆续放弃举报,只剩李楚忠一人坚持不懈地向国家各有关部门举报原村支书李锡河涉嫌违法出让和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

今年6月16日,记者第二次前往古溪村调查。

李楚忠还住在老房子里,他对记者说:“我们村1720亩耕地到底有多少被非法出让和占用?村民们怕遭受打击报复不敢站出来,不敢去问卖地的钱都去哪儿啦。

早在2001年4月24日,广东省原潮阳市国土局局长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要查清古溪村耕地底账,承诺给记者一个明确答复。然而,此事至今没有结果。

今年6月18日上午,记者走进汕头市国土局,局办公室主任说,局领导一直很重视古溪违法出让和占用土地的投诉。据他介绍,多年以来,该局保存有关古溪村村民的投诉及回复文件就装满了几个大铁皮柜。

记者请这位主任联系主管领导介绍古溪村违法用地情况。这位主任沉吟许久,说当地党委、政府已经对此作出调查结论,并以此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当天下午,记者走进汕头市潮南区国土局,秘书股一位负责人找来执法监察大队临时负责人,让记者留下采访提纲、手机号及电子邮址。这位临时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将记者的采访提纲汇报领导后再予以答复。

区纪委披露违法用地事实

有个村民叫李楚忠,从1999年开始反映李锡河的问题,他一直上访。”潮南区纪委干部林克洲与另一名同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于2011年年底来到区纪委执法监察室任职,开始接触古溪村土地违法信访情况。

据他介绍,对于古溪村违法用地的村民信访,各级党委和政府多个部门进行过很多次调查。他找出一份红头文件,就记者提出的问题作答。

据这份文件披露,原潮阳市国土局以及后来成立的潮南区国土局经调查确认:1980年至2001年6月期间,古溪村“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563.71亩,其中违法用地116.25亩;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古溪村“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305.05亩,其中违法用地8.9亩;2008年至2011年,古溪村违法用地2.48亩。

无可争议的事实是,古溪村在长达31年的时间里违法用地总量达127.63亩。

谈及古溪村到底还剩多少耕地,林克洲对记者说,“这个问题应该去问国土部门”。

记者上网没有查到“规划各项非建设用地”一词,只查到“非建设用地规划”,上述两词词义显然完全不同。

记者注意到,古溪村违法用地事实相继发生在30年间。在此期间,国家不断调整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方面规定的行动准则,却从未动摇“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总原则。

古溪村违法用地问题直接牵涉到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李楚忠记得,2006年12月30日上午,汕头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长马哲英来到两英镇政府,在有镇干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上宣布了古溪村土地违法的调查结论。李楚忠曾当场发问:“古溪村还有800亩耕地哪去啦?”对方没有应答。

十几年来,古溪村民李楚忠一直苦苦追问全村耕地到底还剩多少。而记者此次采访两级国土部门仍无法核实相关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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